云南省科技发展研究院组织完成2015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初评及现场考评工作

29.07.2015  20:12

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科技发展院”)承担了2015年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评审认定工作。按照《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发展院设计了“指标体系”,制定并上报《2015年云南省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评审认定工作方案》。经批准,2015年6月2日组织“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家指导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双柏县、五华区、玉龙县、大理市、个旧市、富宁县、思茅区、勐海县、腾冲县、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10个县(市、区)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可研报告进行了初步评审,并及时整理、反馈专家意见至各申报县(市、区)。

7月14日至22日,省科技发展院组织专家分为五组先后对10个申报县(市、区)进行现场考察及规划评审。考察组采用实地查看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听取县(市、区)主要领导汇报和专家评审的形式开展考察与评审工作。考察组针对考察项目点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实验区创建工作的建议和对策,针对各申报县(市、区)提交的《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现场考评的专家意见和考察报告。通过此次现场考评,一方面深入了解了10个县(市、区)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创建基础、条件、发展思路,拓宽了当地开展创建工作的思路;另一方面为科技厅开展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工作提供了依据。

考察组实地查看规划建设重点项目

 

专家评审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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