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2015年畜牧业发展重点
镇康县抓住全省实施优质畜产品基地、良种繁育体系、边境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机遇,结合实际,着力抓好畜牧产业发展。
(一)稳定畜禽存栏,努力提高出栏。
坚持以稳定畜禽存栏为基础,提高科学养畜水平,品种改良为突破,通过提高科技含量,缩短饲养周期,努力提高畜禽出栏。到2015年末,生猪存栏30万头,出栏28万头,出栏率93%,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大牲畜存栏8.7万头,其中,牛存栏8万头,出栏2万头,出栏率25%;羊存栏5.8万只,出栏3.4万只,出栏率58.6%;禽出栏130万羽。肉类总产达3万吨,禽蛋产量350吨,实现畜牧业产值6亿元,增长26%。
(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
按照以稳定生猪产业,努力做大以肉牛为重点的养殖业,兼顾山羊、禽类产业的思路,加快发展高效畜牧业。以实施畜牧业翻番计划为目标,推进品种改良为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场(小区)为载体,动物疫病防控为保障,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全面深入地推进全县草原权制度改革工作。把草原的承包经营权和草原的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牧民作为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牧民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确保农牧民得到实惠、生态得到保护。积极推广“林+沼+饲+畜+肥”和“蔗+畜+沼”循环农业模式。抓住全省实施“草地建设工程”、“圈舍建设工程”的机遇,努力加快勐堆乡蚌孔村4万亩天然草山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蔗稍等饲草饲料资源,积极推广蔗稍、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为草食畜牧业发展提供草料保证。到“十二五”末,全县建成军赛乡万头猪场1个;以南伞镇、凤尾镇为建成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7个;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10户;建成育肥猪专业村10个;以勐堆乡、木场乡为重点,加快推进以肉牛为重点的草食畜牧业发展,建设勐堆乡蚌孔万头牛万只羊养殖场1个,木场乡千只羊养殖基地1个,勐捧镇千只羊养殖基地1个。以凤尾镇、忙丙乡、南伞镇为重点,抓好山地乌骨鸡、茶花鸡等家禽业发展。全县扶持建立年出栏2000-10000羽大户50户,年出栏10000-50000羽大户5户,年存栏2000羽(只)以上蛋鸡养殖大户5户,年产鸭蛋500公斤以上养殖大户10户。到2015年末,生猪存栏30万头,出栏28万头,出栏率93%,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大牲畜存栏8.7万头,其中,牛存栏8万头,出栏2万头,出栏率25%;羊存栏5.8万只,出栏3.4万只,出栏率58.6%;禽出栏130万羽。肉类总产达3万吨,禽蛋产量350吨,实现畜牧业产值6亿元。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要进一步培育壮大畜牧业龙头企业,提高畜牧业标准化、组织化水平,切实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着力培育发展壮大畜牧业龙头企业。坚持以提高畜牧业市场竞争力为中心,突出扩大畜产品外销和畜牧业利用外资两大重点,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和专业队伍为依托的畜牧业招商引资新机制,不断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大力吸引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其他各方面资金,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对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畜牧业进行深度开发,对有资源、有市场的特色养殖产业进行挖掘开发,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重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企业依托本地资源,开展特色畜产品加工。“十二五”期间,培育年销售收入上千万元以上的畜牧业龙头企业2户以上。二是加快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坚持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检验检测为手段,充分发挥出口创汇企业主体带动作用,加快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行基地标化生产,积极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全力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打造“从养殖源头到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到2015年,全县建立和完善与基础生产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全县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完善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加快健全畜牧业标准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三是着力提高畜牧业生产组织化水平。积极引导企业与养殖户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密切与养殖户的经济利益联系,提高订单履约率;积极引导畜产品经纪人、农村能人、养殖大户、贩运专业户和企业,发展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扶持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办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探索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各项社会化服务;积极引导和推进养殖户联合与合作,培育新型农民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积极鼓励各类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实体与养殖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畜牧业经营服务体系,推进由松散型合作组织向紧密型经济利益共同体转变,加快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到“十二五”末,按照规范化、市场化、实体化的要求,全县发展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0个。
(四)加强培训,鼓励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建设养殖基地,畜产品加工、营销、餐饮等服务行业。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围绕新家园行动计划的目标,积极鼓励和支持先富起来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到小城镇创办特色养殖业基地、畜产品加工、畜产品营销和餐饮服务业。突出技能型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五)实施收入倍增计划,促进农村居民持续稳定增收。
通过新型工业化的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推进,增加农民就业空间,增加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农民变畜牧企业职工、变产业工人、变城镇居民的步伐,逐步减少农村人口比例。到2015年末,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7000元,畜牧业收入占18%,达1260元,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