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优惠举措

22.03.2016  21:46

  为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工作,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椐省政府批示,自2016年3月28日至4月 12日期间,全省收费公路对前往红河、文山方向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家属、对越作战退役人员车辆、车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免收通行费,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尊重褒扬和关心关爱,以及全社会对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

   宁洱县民政局 陈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