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4年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玉溪市2014年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一直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全年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6亿元,增长13.0%,增幅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在全省排名第六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城镇消费主导市场,城乡差距仍较大
分城乡来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99.2亿元,增长10.5%,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7.9%,其中:城区实现130.6亿元,增长8%;乡村实现56.4亿元,增长16.4%。
(二) 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从今年零售额分季度情况看,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8亿元,同比增长12.9%;二季度实现113.8亿元,增长12.9%,三季度实现172亿元,增长12.7%,四季度实现255.6亿元,增长13.0%。以上数据显示零售额平稳增长的趋势。
(三)商品零售主导地位突出,餐饮业持续平稳发展
自2013年起,在热点商品消费降温,居民社会消费意愿下降,以及国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1-12月,全市批发业商品销售额389.3亿元,增长6.0%;零售业商品销售额247.5亿元,增长14.0%;并且由于集团消费、公务消费的限制,我市不少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大幅下降,随着企业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将大众消费、特色经营作为发展重心,今年开始小幅回升,1-12月全市餐饮收入62.3亿元,增长19.0%。
二、消费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抑制消费需求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在不断完善中,住房、医疗、教育等大项支出所需费用主要由居民个人承担,而这几项费用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多数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居民的即期消费。
(二)消费政策影响和政策效应减弱
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和云南“六项禁令”等新政策的出台后,规范了公务接待,各种会议明显精简,加之,随着家电下乡等短期刺激消费政策的退出,汽车、家店的购买量趋于饱和,促进消费接续政策存在空档期,集团消费、公款消费、购物卡消费受到明显遏制,导致一些以公务消费为主的餐饮住宿企业受到影响,且对规模以上零售、批发业零售额的增速产生了一定影响。住餐类销售额增幅下降明显。
(三)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市场缺乏新的消费热点
居民消费价格连续多年累计上涨,已达到了较高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销售额,但反过来也抑制了居民的消费积极性,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较大,购买力减弱。 同时城市汽车保有量趋于平稳,家电升级换代基本完成,市场疲软,消费品市场缺乏新的热点商品的带动和刺激。
建议
(一)认真做好限上企业的纳限工作,进一步完善消费统计,准确反映我市消费总量和速度
认真掌握预备纳限单位的基本统计信息和基础数据资料,尽可能早点纳入常规报表统计范围,并要求新进单位,按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贸易统计报表,为今后统齐统准全市限上贸易数据打好基础,避免漏报少报的局面。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物价稳定
由于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基本生活品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的坚挺势必会增强人们的通胀预期。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稳定物价,做好粮油、肉蛋等商品价格的调控力度,尽量减少物价上涨对人们消费心理和消费实际造成的冲击,保证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发展创新理念,突出住宿和餐饮企业特色经营
引导限上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渗透力、适应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引导其利用自身优势发展连锁经营,快速扩大企业规模,以此推动餐饮业的产业化进程,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对社会的贡献意识。
适应消费需求发展,搞好城市市场的规划布局
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专业特色街进行合理定位,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多层次的城市商业格局,发挥城市在扩大消费中的主导作用。把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社区商业作为发展重点,增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重视社区商业设施配套,建设集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的社区商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