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农业局认真做好2015年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好上级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全县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的稳定局势,7月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县农业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渔业股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的对象、目标、任务和要求等有关事项,确保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舆论宣传和技能培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县农业信息网、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途径。一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渔业生产禁用渔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渔药的休药期》等宣传材料,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二是围绕渔业标准化生产,采用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全面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渔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为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养殖生产。8月下旬,由分管渔业副局长带队,并对全县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水产养殖大户共15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或其他化合物、养殖用药记录、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与15户水产养殖大户进行了约谈,签订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此次检查出动执法检查5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份,出动执法车5辆(次),执法巡查25人次。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当场督促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进行跟踪,实现了对水产苗种场和水产养殖场的有效监管。
通过检查,为全县水产养殖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朔管理提供保障,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水产养殖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