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地税局四举措抓实2017年残保金征收工作
自2017年9月起,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征管工作由地税部门代征改为用人单位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即由原来的地税部门依据残联核定的数据代征改变为用人单位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缴纳,地税部门由代征部门转变为征收部门。为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楚雄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系,截止11月14日共组织161 户、317万元残保金征收入库。
一是“会议联动”。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17年残保金征收的布署和要求,于10月27日及时召开财政、残联、地税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就2017年残保金的审核、申报缴纳及相关要求、注意事项作了明确,为残保金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培训联动”。 针对今年残保金政策和征管流程的变化,以及扩面征缴的要求,市地税局、市残联联合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业务工作培训,对征管一线的20多名人员从残保金征收新规定、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了政策解读,对费款计算、缴费申报流程、申报表填写、征管文书使用等具体操作环节进行了全面详细辅导,为残保金迅速顺应新模式征收方式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是“宣传联动”。 为让广大缴费人及时知晓、税收管理员熟练掌握残保金计算知识、申报征收程序,在联合开展培训的基础上,财政、残联、地税联合开展对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的宣传,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通过联合编写政策宣传手册、微信、网站和企业会计QQ群进行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联合上门对辖区内重点税源户和从业人员较多、较稳定的行业开展宣传、辅导,同时把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残保金征收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宣传,为残保金顺利实现新的征收管理提供了宣传保障。
四是“服务联动”。 为保障前期残保金征收工作开展无差错、零投诉,残联派出相关业务人员进驻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各类相关问题,全面落实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服务举措,大力推行残保金网上审核申报缴纳,降低征缴成本;在市地税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残保金核定室,及时接待办理州、市两级近1000户单位2017年残保金申报、缴纳、减免优惠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同时,将纳税服务中的各项措施延伸到残保金征收工作中,为顺利推进残保金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
(市局办公室 规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