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检察院近4年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9条
“自2015年我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以来,截至今年10月,共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9件,立案222件;发出行政诉讼前检察建议15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1件。”这是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的公益诉讼成果。
“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监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刚介绍,在2015年7月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后,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宁市某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向市国土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安宁市国土局依法履行职责,与该公司解除合同,收回了国有土地。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17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后,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针对某公司新能源风电项目在安宁禄脿街道密马龙村施工期间,堆放的渣土形成滑坡,造成国家级公益林27亩被毁坏的后果,经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履行诉前程序,安宁市林业局未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及督促恢复林地的职责,该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林业局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决林业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判决后,林业局督促违法主体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植被恢复方案。经回访,植被恢复情况良好。该案亦在安宁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强化了“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发展观念。
为确保公益诉讼效果,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强化高位统筹,切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身份组织办案组进行案件办理,出面沟通协调并参与排查案件线索、关键证据的调查及案件研讨。同时不断充实具备民事行政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实践经验的办案力量,努力打造肯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公益诉讼专业团队,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目标要求,不断积极探索。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也因扎实的工作成绩荣获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昆明日报 记者赵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