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安办发布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07.01.2016  17:32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公告提醒公众在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且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集体餐饮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避免节日暴饮暴食,饮酒要适量。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公告要求,各县市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厨师培训、现场督查、事故应急等工作制度,确保农村自办宴席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到集中用餐,都有乡、村协管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卫生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公告强调,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和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充分利用赶集日,多种形式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意识。

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并立即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