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8年 昆明老汉住到前妻屋檐下重提财产分割

15.10.2014  11:44

今年4月份,老张就搬到前妻家门口住下了 都市时报记者 张玉杰

在洪家营一民房外,年过六旬的老张在前妻家屋檐下风餐露宿已近半年。老张说,他现在失去劳动能力,还没有房住,到了他与前妻生的一对儿女赡养他的时候了,因此,才“”到前妻家门外来住下。对此,老张的前妻非常无奈:“离婚都已经18年了,希望他不要再骚扰我们了。

现场:屋檐下摆着锅碗瓢盆和家具

在昆明市洪家营一栋5层高的民房屋檐下,摆着一些柜子和锅碗瓢盆等居家用品,物品上,盖着一块块废弃的喷绘广告布。一个盖了三四层广告布的柜子后,老张睁眼躺在一张木板搭起的简易床铺上。

老张今年64岁,从今年4月28日,他就睡到前妻家屋檐下来了。

年轻时,老张来洪女士家当上门女婿。1996年,老张跟洪女士离婚,膝下育有一个儿子小雄、女儿小艳。后来,老张组建了新家庭,并育有一双女儿。

屋檐下的柜子,不时发出阵阵药味。老张说,他原是一个中医,在黄土坡开小诊所行医多年。 “以前工作和住宿都在诊所里,今年初诊所拆了,我文化程度低,续办诊所的手续没批下来。这一来没了去处,连收入也没有了。这才搬过来的。

有天下雨,我一手打着伞一手做饭。跟前妻生的女儿路过,都不喊我进屋吃饭。”说到这里,老张不断抹着眼角的眼泪,不停说子女对他的态度让他“心寒”。

几天前,心生怨气的老张趁夜用铁锤砸破了前妻家的房门。之前,他还把前妻家的一间铺面房给撬了。

老张还说,几个月前,他患了急性胰腺炎,还是求邻居帮忙把他送到医院救治,这次治病花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花光了他的积蓄。到现在,他还患有胆结石,都没钱做手术,靠买些药来维持。

老张:现在该他们赡养我了

老张说,离婚前,他们在洪家营盖了一栋2层高的砖房。离婚后,双方协议房子归前妻和两个子女,他没有提出他要参与分割房屋。协议双方都签了字,并经过公正。

今年开不了诊所,我找到与前妻生的两个子女商量,要他们给我腾出两间房屋,我要住,还要每个月给我赡养费。两个子女都不答应。”老张说,“后来想只好打官司来解决。原来的房屋产权户主是我,要打官司查资料,我才查到,离婚后第二年,前妻凭离婚协议把房屋过户到她名下了。今年4月左右,我向五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那两个子女给我支付赡养费。

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老张的一双子女每人每月分别付给老张200元赡养费。老张觉得这笔赡养费太低,向昆明市中院提出申诉,今年8月20日,昆明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五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之后,老张向法院提出重审申请。

老张说,他开诊所时,收入并不高,他用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存下了13万元钱。跟前妻离婚后,这笔钱全部被前妻一家人从银行取走了,他没有花一分钱。还有,他的户口在洪家营村,他离婚后这些年,洪家营村集体给他个人的分红累计有17万元。这笔钱,一部分也被前妻签字领走了。

两个子女(与前妻生的)我都抚养过。现在我这样,他们应该赡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