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年昆明小微企业户均减税额翻倍
本月开始,一批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开始实施,企业再享政策红利。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国税局获得最新统计数据,2016年度共计25485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2亿元。“过去3年,小微企业受惠面逐年提高,户均受惠额从2014年的0.2579万元提高到了0.5185万元,减税红利得以充分释放。”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
自2008年以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陆续提高至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发利好消息,《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显示,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意味着更多企业进入到享优惠政策的范围。同时,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时间也从2017年延长到2019年。
除政策更好外,执行措施也为企业充分提供便利。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正常填写申报表后,即便企业不熟悉政策,通过市国税系统申报时,符合条件的会收到系统提示,提交申报后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不用再进行专项备案。
对于此次的扩围通知,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享受优惠;二是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三是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四是符合条件的企业2017年一季度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度抵减,但在季度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还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补缴税款。
纳税人除了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外,还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官方网站、12366纳服热线、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内容。(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