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花5年时间重点打击“涉扶贫”职务犯罪
新农村工作队走访联系户
扶贫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些基层干部却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昨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通报。从今年起我省将用5年的时间,集中打击“涉扶贫”职务犯罪,无论涉案几千元还是几万元的案件,只要达到立案标准,一件都不会放过。
涉案额大多在10万以下
我省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然而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以及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以及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成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较多。从涉案金额来看,大多在10万元以下。
今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多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大多是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8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105人。
确保每件线索核实落地
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看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贪”案件,就像蚂蚁一样一点点蚕食着人民群众的财产,这些小贪,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大患。
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庄李全表示,他们将把“打蝇”的重点放在基层。广泛宣传惠农扶贫政策和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犯罪。
对于群众的举报、控告,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案例】
副科长违规补助340万
保山市一家公司,原本没有建设市场工程的能力。保山市商务局市场流通科原副科长马永常则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40万元给了这家公司。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镇长套取扶贫金172万
墨江县团田镇原镇长武存发,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安排他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各项资金172万余元,用于冲抵外购烟叶损失款、个人预支款、项目评审等费用;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数据
现状:我省有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88个贫困县。2011年到2015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014万人减少到471万人。
资金:“十二五”我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4.3亿元,较“十一五”增加了139.72亿元。今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压缩了10%,这部分资金将全部用在专项扶贫上。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也将比2015年增加一倍,达到了31亿元。
昆明:2016年,仅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安排2亿多,80%以上投向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和倘甸扶贫开发综合实验示范区。
查处:2011年以来,在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2755人中,大多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征用开发、涉农政策性补贴等领域的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和专项资金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
春城晚报记者 熊波 文 省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