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全文内容及报表共7个部分。其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按照《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狠抓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等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国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成员单位由科技处、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监察室组成,主要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落实及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为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及《云南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长负责制,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各处室必须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规定程序从厅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实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培训,各处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承办人员进一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工作要求、掌握了操作方法。
(四)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制度,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发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督促按规定完成任务,规范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对社会发布了1182条信息,累计访问量224.49万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内容涉及云南省财政厅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法规规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依据、政府采购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 目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已成为云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丰富了网站内容,增设了图片新闻、四项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现共有70余个栏目。二是结合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设置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对四项制度、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等重要内容,与政府相关网站做好链接,方便公众查询。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开设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网站信息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在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中,栏目内容量居前十位的分别是:云财新闻676条,反映全省财政工作的动态;通知公告154条;财经要闻99条,包括国际、国内财经新闻;视频新闻55条;财政绩效26条;重要事项公示19条;政府采购信息17条;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13条;注册会计师管理类11条;预算信息公开和财政票据各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以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人(次),其中:通过“96128热线”查询数 人(次),网络查询数 人(次)。
(二)申请处理情况。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办理并同意部分公开,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咨询处理情况。全年收到所有 人(次)咨询(查询)均按时答复,答复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信息查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拷贝、刻录、打印相关信息,经批准后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据统计,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驻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现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栏目设置、内容与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同时,由于网站运行维护在技术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曾多次出现其他部门或单位发布的信息链接到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的情况,造成信息误读、误解,为此,建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技术服务公司的监督指导,为信息发布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防止因技术原因造成不必要的网络舆情影响,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今后,云南省财政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化的工作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登记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和发布程序,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按照《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要素,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充实、完善和维护更新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科学合理地设置栏目,完善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信息,认真及时受理和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五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