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5.02.2017  2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省旅游发展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网址为 http://www.ynta.gov.cn/index.aspx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4608365。
   一、概述
  2016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委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委办公室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信息工作,其他处室配合提供信息。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建立了保密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理,按规章落实。
  (三)提高认识,强化学习。把思想认识提高作为重要基础来抓,强化《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使每个机关干部尤其是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都掌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方式。一是应用互联网、微信、微博及APP客户端等方式,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新形式。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电子政务网政策解读专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开旅游领域最新政策和文件解读材料。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省旅游发展委印发了《舆情管理办法》,建立了舆情监测与报送机制,委办公室牵头,执法总队、宣传中心等处室配合,重点监测全国各大网站、论坛上的涉及云南旅游的重大舆情,发现后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对舆情进行正确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止2016年12月底,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发布文章6112篇,图片2210幅,同时完成主题报道10个,涉及到旅游扶贫,旅游厕所,各层次旅游相关会议,政府政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政府信息298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省旅游发展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如政策解读工作滞后,没有实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信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