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07.06.2016  2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网”( http://xxgk.yn.gov.cn/default.aspx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4608322。

一、概述

2009年,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 的原则,  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机关,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我局依据《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在制订《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云南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省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结合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设计《申请表》、《承办表》、《公开决定书》等文书表格,并对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受理承办、保密要求等做了进一步的完善规范。

目前,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设置了机构职责、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四项制度、行政许可、旅游规划、旅游统计、旅游快讯、旅游调研、行业动态、公开指南、公众监督、最新公开信息、图片新闻等16大类栏目,按照各处室、单位的职能,网站栏目分为二级目录。此外,我局以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省旅游局办公大楼大厅公告栏、公共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以及宣传手册、资料等形式,主动将重要旅游工作、公示公告、工作通知,以及黄金周旅游信息、旅游统计公报、诚信活动、节庆活动等信息公开,为群众的查阅、申请、受理等需求提供便捷服务,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0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4条,占5%;通知公告类信息21条,占3.1%;行政许可事项类信息37条,占5.4%;旅游规划发展类信息1条,占0.1%;旅游统计类信息5条,占0.7%;旅游快讯类信息33条,占4.8%;行业动态类信息553条,占8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 2009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对民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