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17〕71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安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班子年度至少集体研究部署1次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l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委办局办公室、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项经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建设,使之与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理念,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进展情况。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和关乎民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址,按有关文件规定时限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详细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自身门户网站公开。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及时掌握汇总有关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在自身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将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网页集中展示,并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