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09.09.2016  16:04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在院休养的伤残军人提供服务。我院集中供养着特、一级等革命伤残军人39人,他们当中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守土卫国及在国防建设中负伤致残人员。为伤残军人日常生活护理、进行康复治疗及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同时,我院还承担着边远山区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服务。每年抽调业务骨干17人组成巡回医疗队服务队,按要求每年到边远山区3县8个乡镇为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检查送医送药。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一如既往地为在院疗养的伤残军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及康复治疗服务。每天,值班医生对伤残军人病房进行查房,了解每个伤残军人的健康状况,小病及时治疗,大病及时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治疗,对病情较重的及时送四大医院治疗,确保了伤残军人的康复治疗,安心疗养。与此同时,我院按照省厅要求,每年到边远山区进行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服务活动。2015年,我院抽调由业务骨干组成的17人医疗服务队,历时13天,到昭通大关县翠华镇、彝良的中鸣镇、昭通的乐居镇等2县1区8个乡镇、一个军干所,为1255名优抚对象、烈、军属、五保户及部分群众开展义诊、体检活动,免费发放药品13余万元。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民政厅2015年决算单位1个,系省民政厅直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管理岗位21人,专业技术岗位68人,工勤岗位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6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65人,遗属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收入合计419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7.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83.81万元,占收入的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支出合计663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6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1%;项目支出5480.75万元,占总支出的82.5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5.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96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6%;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伤残军人超值医药费及地方性各种补贴、边远山区优抚对象巡回医疗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6.92%。主要用于本单位96名在职职工工资的发放及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保证伤残军人日常生活需求开支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12%。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9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6万元,完成预算的338.81%,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39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专项安排30万元资金购置了一辆巡回医疗用车,为省内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使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二是我单位争创2015年区级文明单位,相关部门来院检查较多,故“三公”经费决算数有所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34.54万元,增长139.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增加35.04万元,增长17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9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专项安排30万元资金购置了一辆巡回医疗用车,为省内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使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二是我单位争创2015年区级文明单位,相关部门来院检查较多,故“三公”经费决算数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3万元,占93.16%;公务接待费4.06万元,占6.8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万元。是我单位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专项安排30万元资金购置了一辆巡回医疗用车,为省内优抚对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使优抚对象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医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4.06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住处4.06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外请专家会诊及我单位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单位2015年共接待69批次,415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俩,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