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委常委会:年度评价结果计入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11月25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结果应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年度评价结果将计入各被评价对象业务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会议强调,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是提升昆明政务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窗口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把发展责任扛起来的有效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应用,坚持循序渐进,切实把评价结果用好用足,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政务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持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综合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以评价促进管理、优化服务。
《方案》提出,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类别对被评价单位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形成“评价结果通报稿”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对“优”和“差”的部门提出表扬和批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将季度评价的原始信息和数据进行后台存储,分别对共性和个性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并为各被评价对象提供专属账号以供查询。上一季度发现的问题,将被作为下一季度第三方评价的关注内容。各被评价对象根据评价结果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报告,由市县两级目督和政务服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方案》明确,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向市委目督办和市政府目督办提供年度评价结果。年度评价结果计入各被评价对象业务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具体分值根据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确定。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评价结果计入该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市级中心(大厅)的评价结果计入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评价结果计入各窗口相应市级行政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总分。2017年度及其后的第三方考核结果作为专项目标,纳入当年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每个类别中评价结果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处于首位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按照昆明市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加分奖励。对评价结果分类排名连续两个季度处于末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由组织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处于末位的,将对领导班子成员按《昆明市治理“为官不为”实施办法》办理。
今年8月,昆明市启动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引入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季度评价为周期,连续3年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本月初,昆明市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首张成绩单出炉,在今年第三季度,全市11个市级政务中心(大厅)的总体测评成绩为87.04分,其中,出入境分中心以92.93分位列第一。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