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4年度见义勇先进个人与群体今起公示

07.01.2015  13:48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桂佳斌 7日,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2014年度昆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与群体进行公示,包含6例先进个人,1例先进群体,公示时间自1月7日至13日,为期一周。

    根据公示,拟表彰杨家认、李志、唐御麟、李宁洪、谭健衫、姚志涛6人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史星、刘新红、肖康成、蒋光保、陈鸿5人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根据资料显示,拟表彰的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中,下窨井救人的杨家认和在滇池救起落水儿童的李志已经牺牲;唐御麟、李宁洪、谭健衫皆因与盗窃电动车的歹徒搏斗而重伤;司机师傅姚志涛在公交车上阻止了一名泼汽油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了乘客的安全。值得注意的是,杨家认和谭健杉分别是80后和90后,他们的事迹给年轻人做出了榜样。此外,史星、刘新红、肖康成、蒋光保、陈鸿在金殿名胜区西门门口阻止抓获一名肇事逃逸并冲撞致伤数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效制止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公示时间自1月7日至13日,市民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以向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871—63167116,邮编:650500,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74室。

     2014年度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公示

     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杨家认,男,1981年9月出生,汉族,宣威市格宜镇旱稻村委会杨家村村民。2014年3月21日,杨家认在官渡区官渡街道官渡社区老街片区下到窨井救起一名中毒人员,再次下窨井救人时,由于吸入有毒气体过量,经抢救无效牺牲。

    2.李志,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晋宁县晋城镇三槐村委会黄家庄村民。2014年9月7日,李志在滇池中救起一名落水孩童,沉入深水中牺牲。

    3.唐御麟,男, 1962年12月出生,汉族,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碧派出所保安员。2014年8月10日,唐御麟在金碧路大德大厦阻止两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动车,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受重伤。

    4.李宁洪,男,1975年1月出生,汉族,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居民。2014年5月21日,李宁洪在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小公园阻止两个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动车,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受轻伤。

    5.谭健衫,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护村队员。2014年5月21日,谭健衫在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矣六社区小公园阻止两名犯罪嫌疑人盗窃电动车,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受轻微伤。

    6.姚志涛,男,1972年4月出生,汉族,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28车队驾驶员。2013年8月9日,姚志涛在南屏街西口84路公交车上阻止了一名泼汽油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了人民群众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二、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史 星,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昆明市金殿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

    刘新红,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办事处居民。

    肖康成,男,1954年3月出生,汉族,云南省橡胶厂职工。

    蒋光保,男,1961年5月出生,汉族,昆明市公交公司十车队驾驶员。

    陈 鸿,男,1969年12月出生,汉族,昆明市公交公司十车队驾驶员。

    2014年7月24日,史星、刘新红、肖康成、蒋光保、陈鸿5人在金殿名胜区西门门口阻止抓获一名肇事逃逸并冲撞致伤数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效制止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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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最低奖3万

    根据《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对见义勇为人员,经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金:有较大贡献或者经司法医学鉴定为轻伤的,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奖金;有重大贡献或者经司法医学鉴定为重伤的,给予不低于8万元的奖金;有特别重大贡献、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向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申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