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4年度污染物减排工作如期完成

30.12.2014  12:58

 

2014年,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玉溪市污染减排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150个重点减排项目完成147个,完成率为98%(三个项目因停产暂缓建设);初步测算,在不考虑新增排放量的前提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均完成了年度削减任务,化学需氧量完成最好,完成率超105%。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下发了《玉溪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7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争取解除区域限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2014]136号),成立了以饶南湖市长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实施方案》,明进一步确和细化了11个污水处理厂的整改目标和措施。

二、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督办力度。制定出台《玉溪市“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作为全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共开展了3次减排专项督察,对县区政府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开展现场督查,重点项目现场督查率达90%。通报了督察结果,约谈2个进度滞后的县区政府,要求3个推进不力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市县区政府共对重点减排项目开展2800多人次的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厂实施处罚16.4万元。

三、强化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从技术上保障,成立了市级和县区级总量减排技术组;多次邀请国家和省上的减排技术专家到玉溪市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从资金上予以保障,2014年,全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管网70余公里;市级安排25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重点减排项目的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