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培训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一件大事来抓,提出推行财政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财政部门与人民群众和谐关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财政,建立健全财政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宣传财政政策、解疑释惑,树立财政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
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国为组长,各位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成员单位为科技处、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处、厅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目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也便于强化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厅办公室正打算将信息公开工作由科技处划转办公室,并成立专门的科负责此项工作。
为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科〔2008〕5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 设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省财政厅始终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在制定《2014-2017年云南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规划。在我厅举办的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财政预算管理前沿理论学习、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学习以及国家财税经济发展重大方针政策学习等培训和研讨班中,均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课程和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财政干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2014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及公开情况。2014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35号),省财政厅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项、调整监管方式项目3项、下放县级财政部门2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为10项。同时,根据中央及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已对取消的2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及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时通过云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云财法〔2014〕2号)向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进行了公布,并在财政厅门户网站上从9月5日至9月16日对保留的10项《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财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我厅于4月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法〔2014〕6号),要求各州(市)、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赋予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目录实施审批,优化管理、做好衔接、加强公开、继续清理,切实做好本地区和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全省网上审批大厅培训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将财政厅原保留的10项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全部准确录入云南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并将系统中的行政审批项目基本信息表和扩展信息表编印成册,及时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委编办,为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省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为指导省级各部门做好公开工作,省财政厅制作了《关于部门(单位)××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参考文本)》、《部门××年部门预算表》,要求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进行详细说明;制作了《部门(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范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要求部门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的增减变化情况和主要原因,以及各项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二是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从2014年6月起,要求各州(市)财政局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根据本地截至上月底的地方预算公开进展,定期报送地方预算公开推进情况,实时动态掌握各地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从预算公开推进的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全省基本上已全面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扎实做好省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4年省本级政府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省级公开的预算草案报表共35张,涵盖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细化到款级科目,部分重点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2014年5月5日,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省本级“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汇总数,省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实现比上年“只减不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四是组织编印《阳光财政公民读本》。2014年,省财政厅继续编印《阳光财政 公民读本》,对读本结构体系作了进一步调整完善,丰富了读本的内容,使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各项民生政策标准更加明晰易读,而且有助于民众充分了解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普及了财政知识。五是认真落实决算公开制度。2014年,我省省本级财政总决算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支出按功能分类明细到项级。同时,对省本级决算收支情况中变动较大的项目作了解释,加大了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进了我省财政总决算的公开进程。2013年度我省省本级财政总决算已于2014年9月1日通过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开。
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省财政厅科技处及时编制发布了《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每年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定期更新。根据《条例》要求,及时编制《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厅领导审核批准后,每年3月31日前按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2014年1月至10月,省财政厅共对社会发布了1034条信息,内容涉及我厅机构设置及职能、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法规规划、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依据、政府采购信息等。根据政策变化对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进行更新,及时发布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确保内容真实有效。2014年,先后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环保生态建设、重点基建项目、社保救助法规、财税管理改革政策等财政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更新。根据统计专家网( www.cnzz.com )对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流量统计数据,2014年度我厅门户网站公众访问量达184万余次,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总访问量的9.2%。截至10月底,省财政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网上政务信息在线查询43件,厅办公室根据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将以上申请转请相关处室研提答复意见并进行督办、催办,做到了所有查询事项均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了答复。
省财政厅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州市财政局,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多渠道采集信息来源;同时严格执行相关处室初审、办公室复核、重点信息报相关厅领导三审的三级审核制度。截至2014年9月30日,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共报送信息345条,其中被省政府采用92条;另有556条信息被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采用。
此外,省财政厅还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政府采购管理处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专家信息,有力保障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2014年公示了政府采购政策共计11条,此外,还划分了7大类对相关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其中招标(谈判、询价、更正)公告12841条、采购结果公告9504条、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742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471条、采购合同公告662条、业务公告30条、监管公告29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2014年度10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试点项目、10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贷款贴息项目、101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等项目通过《云南日报》进行了公示;企业处开发建设“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网络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企业口涉企专项资金政策文件,公开进行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省级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网络申报、企业承诺、中介审计、材料符合性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项目验收、对标考核”等9项制度。2014年,系统注册企业户数达7431户,申报项目达5115项,点击率超过125万次,对拟列入扶持范围的项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除按规定不公开的信息外共公开资金申报通知27件,资金管理办法19件,共公示安排计划20件,涉及项目1500余项;政策研究处通过新华网、云南日报、云南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发表了《财政钱咋花,群众说了算》、《预算改革:增加民意的分量》等群众参与预算改革、民主议事的新闻报道,展现了我省财政预算话语权由政府向群众转变的探索。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一直由科技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我们按照相关处室的职能合理界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科技处负责编制《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拟定《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组织编制《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负责指导厅机关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厅办公室为财政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负责制定《云南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信息操作细则》、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事项,建立健全财政厅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法制处负责《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对厅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人事教育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责任到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须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各单位必须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
依照《条例》,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拟定了《云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公开时限、考核评议、举报调查、信息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救济和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厅属各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分解到处,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持续、规范和有效地进行。此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了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以及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按照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拟定了《云南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实施细则》,明确各处室的职责分工,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事流程。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分为七个步骤:一是登记。厅办公室对申请表要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进行相关补充、更正;对于符合要求的,厅办公室将根据申请表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二是交办。厅办公室根据所申请内容,按业务类别不同,将申请转到各处室办理。三是承办。各处室对申请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不属于财政厅职能、财政信息不存在等五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填写《告知书》给申请人。四是收费。办公室统一收取相关费用,并开具缴费收据交申请人。五是回复。承办处室按申请人所要求的合理方式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六是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办公室将与承办处室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督促、协调工作。七是归档。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后,由厅办公室统一归档。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们还设计制作了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处理单及三种分类告知书,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
五、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已成为云南省财政厅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一是丰富了网站内容,设置了图片新闻、四项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现共有70个栏目。二是结合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设置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对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等重要内容,与政府相关网站做好链接,方便公众查询。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开设下载中心、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网站信息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云南省财政厅政务大厅建设始终围绕“效能政府”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的重要标尺。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到“政务服务窗口”,并且实行“按月工作轮换制”。外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工作人员的八项要求》,按照统一确定的原则、分类、标准和名称,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办理环节的规范和优化工作,精简办理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杜绝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积极构建全新的政务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范围,减少流转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简化工作程序,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忱服务。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畅通政务服务投诉渠道。对政务服务的内容、便民程度、服务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评估,推动政务公开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审批服务运行程序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对政策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信息主动公开,实行阳光政务。为便于社会公众咨询办理涉及财政部门的事项,将“96128”专线电话设置在财政厅政务服务大厅,由熟悉政策业务的同志负责接听、作耐心细致的解答。
六、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厅办公室为财政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制定了《云南省财政厅依申请公开信息操作细则》、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事项,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制度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发布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内容,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州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是对公开信息进行政策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厅机关各单位必须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