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 市场秩序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规定,现就我省2015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领取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在我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都须参加2015年度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二、年检办理 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由省商务厅办理年检;成品油零售企业到所在地州市、滇中产业新区商务部门办理年检。 三、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年检时间2016年3月10日—4月10日 四、年检材料 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办理年检,需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2. 中石化、中 石油 以外的成品油批发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6.油库或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7.油库或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8.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汪兴胜 电话:0871-63210015 63121298(传真) 附 件:《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122402.doc 201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