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201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公告

17.04.2015  1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59号令)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60号令)的规定,现将我省通过2015年度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公告。凡未经2015年度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属无效证件,任何人不得持无效证件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71-6418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