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考核组到省司法厅检查考核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1.02.2015  11:11

      2015年2月4日,省委第五考核组在考核组组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正厅级专职副局长和正兴的带领下,到省司法厅采取听取汇报、述廉测评、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检查考核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考核要求,省司法厅召开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厅党委书记、厅长马继延同志主持会议,并代表厅党委着重从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汇报了省司法厅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他指出,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实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服务改革大局。针对2013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实际,主动担当,汲取教训,狠抓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落实监督责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频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落实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全面推进全省司法行政13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法治云南建设、创建平安云南做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为优秀等次。按照考核要求,会上马厅长还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存在问题及整改”等5个方面进行了大会述廉,厅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了书面述廉。
  和正兴同志对省司法厅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识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体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二是科学安排、统筹推进,体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性;三是突出重点、聚焦中心,体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四是严字当头、正风肃己,体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和正兴同志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马厅长的述廉内容,从五个方面诠释了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就下一步工作,和正兴同志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当前省委正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即: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场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他结合省内大量案例,阐述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做到“六个有”,一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二要心中有民,俯首为民;三要心中有法,依法行政;四要心中有畏,敬畏权力;五要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六要心中有诫,干净干事。
  省司法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监狱局、戒毒局、政法干校、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小龙潭监狱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处级干部,司法行政系统党代表、政协委员,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及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共87人参加会议,并对省司法厅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作了民主测评。会后考核组查阅了有关台账资料,并延伸检查考核了省监狱局、省五华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