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28.05.2015  11:45

2015年厅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强化思想建设、持续改进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思想建党,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1.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主线,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员为基础,坚持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牵引,以“两主一辅”(支部组织和个人自学为主,全厅集中学习为辅),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的要求,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学习教育“四落实”(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切实把学习引向深入。继续做好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党员干部参加在线、党校培训学习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总结宣传推广13个学习型党支部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效益,走出一条适合本厅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工作实际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路子。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继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和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沈浩和张明、自力等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积极开展“最美机关干部”选树和学习宣传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启动开展“道德讲堂”工作,突出做好“以身边人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领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从善如流。积极探索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加强心理引导和情绪疏导,强化人文关怀,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意识、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为法治云南、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作贡献。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云南建设学校、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市(区)级文明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年度检查和争取创建更高级“文明单位”的工作,厅机关和独立办公的厅属单位要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和申报工作。

  二、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5.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改进作风,加快建立“抓作风促党风、政风、行风、民风”新常态。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制度建设和抓落实为着力点,坚持严格执行民主(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尤其年底前要认真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教育民主(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后要做好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落实制度的实践中让党内政治生活越来越严、越来越实。

  7.扎实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及厅党组部署,动员和组织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和解决“不严不实,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问题,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推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8.继续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挂钩联系点的新要求,坚持“四个三”和由厅党组成员带队到联系服务点驻村入户,坚持组织在职党员到海埂街道社区报到志愿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9.继续深化“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忠实实践者”  的活动主题,在认真总结两年来所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把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新要求融入争创目标,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的带头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当先锋,在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上走在前头、作出表率。

  10.不断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厅政务服务中心,省城建培训中心,省建造师协会等4个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坚持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两手抓,根据行业、职业特点,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不断扩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示范范围,引领推进全厅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基层和群众、服务党员的方法和路径。

  11.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和指导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好配强党委(支部)班子和书记。进一步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促其晋位升级。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继续抓好直属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轮训),不断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2.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计划,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必须严肃批评教育,督促改正;丧失党员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1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签订《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三责”,逐级督促责任落实。落实基层党组织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制度,认真组织评议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4.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守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抓好正反典型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1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云建党组〔2014〕22号)中明确的“五级主体责任”,即厅党组、厅直属机关党委、各基层党委、各基层支部的集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厅直属机关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正风肃纪,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16.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既要坚决查处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五、坚持党群共建,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

  17.进一步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改选充实厅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和共青团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形成“党带群团、一体共建、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

  18.积极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党群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坚持勤学苦练,加强直属机关党委自身建设

19.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坚持由党组织书记带头,强化改革意识、问题导向,围绕困扰党建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水平有质量的理论研究文章。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20.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继续在厅直属机关党务干部中深入开展“当先锋走前头”“听说读写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厅直属机关纪委职能职责,及时充实配备领导职数和必要的工作人员。更加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认真做好优秀党务干部推荐提拔使用工作。引导党务干部争做“三严三实”和  “忠诚干净担当”的忠实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业务精湛、作风务实、廉洁干净、敢于担当的党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