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度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24.03.2016  18:23
云发改办高技〔2016〕145号 各有关省属部门、有关省属事业单位、有关高等院校、有关省属企业集团:  为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产业振兴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强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以科技进步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行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与融合,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高技术服务业,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为我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根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和《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016年继续组织实施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现就有关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围绕产业兴省战略实施,着力突出创新驱动,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有效提升我省的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和省级三个层次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与我省经济发展的结合度,带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投入,提升我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程化验证能力,切实发挥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在工程化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支撑平台作用。 二、支持原则 (一)突出重点。支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产业链群发展和技术链构建的关键环节开展工程化技术研发和中试验证,为实现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的产业化奠定基础。 (二)竞争择优,公开公平。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公开公平申报,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在有利于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发挥市场机制,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协同创新。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 因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6年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省本级支出,项目的组织申报范围为:依托单位属于省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企业集团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的省属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所。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与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创新平台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实质性长久合作共建机制的项目承担单位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方向 各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内容必须紧密结合本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围绕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创新成果集成、工程化验证和产业化等方面展开。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一批创新成果的取得和产业化,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瓶颈问题。 (三)其他申报要求 1.此次拟申报的项目,不得是已向其他省级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的省级相关专项项目。一经发现为重复申报的,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在两年内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任何项目。 2.2008-2015年已获得省级产业重大关键技术专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支持的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在此前的项目尚未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2016年的专项项目。 3.对于2015年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已切实完成组建工作,建立了相应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机构和制度,并开始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义开展相关研发工作的,有资格申报2016年的专项。 4.项目承担单位承诺配套资金不得低于拟申请的专项资金补助数额。 (四)申报材料构成 1.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项目简介一式7份、项目申请表一式7份纸质版及光盘拷贝电子版1份。 (五)申报程序 请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通知附件中的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项目申请表格式尽快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和项目申请表的填写工作。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出具推荐上报文件,并于2016年4月28日前按材料构成要求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简介、项目申请表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新办公楼708高技术处(东风东路84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上报文件同时抄报省财政厅。每个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1个项目,超过不予受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开展初审、实地核查和答辩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和公示的项目统筹纳入全省科技计划,列入2016年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统一管理和实施,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  1.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2016年度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晓鹏,电话0871-63113956 传真:0871-631139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家祥,电话0871-63623390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二)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前期开发情况和基础; (四)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能力建设、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五)项目完成时间、预期达到的技术水平和目标; (六)项目组织方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八)项目实施条件落实情况等。 二、申请省补助资金的主要理由 三、依托工程及与实施开发内容的衔接情况 四、开发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 五、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项目承担单位与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创新平台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实质性长久合作共建机制情况。 七、有关说明文件和附件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企业近两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自有资金证明; (四)前期科研成果证明(专利、成果鉴定等); (五)如有依托工程,将依托工程的备案、环保行政许可、土地证等材料作为附件(依托工程的投资不计入项目总投资,但附件中应有依托工程实施已落实的证明材料); (六)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命名文件或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的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与重点科研院所证明文件; (七)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创新平台建立实质性长久合作共建机制签订的协议等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2. 2016年度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命名文件名称和文件号 项目申报单位属于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的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与重点科研院所的证明文件名称和文件号 项目建设起止年月(×年×月-  ×年×月)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拟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概要、主要内容及方案、能力建设、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等,100-200字)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预期达到的技术水平和目标(100-200字) 项目实施条件落实情况(包括土地证明、城市规划、环评审批,已有基础设施,人员团队,实验条件,产业化条件,前期开发情况和基础等,100-200字) 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创新平台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实质性长久合作共建机制情况(100字左右) 项目建设地点(××州市××县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