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的补充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48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着力营造我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省科技厅高度重视201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技创业类项目(人)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需要具备的推荐条件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候选人必须是创办、领办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创新型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继承所得、“子承父业”的原则上不得作为科技创业类候选人。
(二)候选人所在企业的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年利润和税金分别达到1000万元以上(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税金可以不受此限制)。
(三)候选人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开发经营,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技术比较优势,并经2年以上实施应用,推动了本领域或者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近2年的年利税增长率在20%以上。
(四)企业主导产品具有优于同类产品的性能(性状)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具备较强的国际国内竞争优势或者竞争潜力。
(五)企业具有良好的循环经济措施,在改进生产和管理方式推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推荐申报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科技创业详细情况
主要介绍候选人科技创业历程;候选人创造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候选人在市场营销、开拓国内外市场及企业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候选人及所在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所作贡献。
应突出候选人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的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在行业科技进步中产生的典型示范作用等。
(二)候选人所在企业承担和完成科技项目情况。
主要反映企业近三年(2012—2014年)承担和完成国家、省级及州(市)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或接受委托的重大工程项目情况。
(三)推荐书填报内容应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四)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其中纸质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完整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1张;需附候选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粘贴在纸质推荐书原件的指定表格中。
三、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推荐指标
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红河州科技局各推荐3个项目(人),全省其他12个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情况各推荐1—2个项目(人)。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201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创业类项目(候选人)的遴选、材料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二)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类推荐书申报系统从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http://www.ynstc.gov.cn )之“文档下载”、“成果奖励”栏目下载,下载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31日止。
所使用计算机要求安装了Microsoft Word 2000 以上版本。
(三)推荐书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政编码:650051(请在信封上注明“推荐申报材料”字样);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四)涉及推荐书填报的软件技术问题,请与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黄红伟、李俊 0871—63133894。
(五)涉及推荐书填报内容及形式审查等相关问题,请与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杨爱民 0871—63155414、63168766。
附件: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类推荐书申报系统安装包(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