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决定
云消协发〔2017〕1号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决定
各州、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了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弘扬消费维权工作正能量,表彰在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中作出艰苦不懈努力、维权成果显著、维权案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的优秀代表,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于2016年9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2016年度寻找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现决定对评选出的杨倩等10名“2016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钱发军等10名“2016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提名人物”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2016 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10 名)
杨 倩 普洱电信分公司投诉处理中心主任
李建祥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主任
苏川梅 红河州个旧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高 飞 昆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
王知祥 临沧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袁自乔 文山州马关县食品协会会长
李 梅 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北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喻子容 玉溪市红塔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金辉 保山腾冲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泽其 丽江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2016 年度云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人( 10 名)
钱发军 楚雄州永仁县方山诸葛营村义务消费维权者
闫美香 德宏州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周荣瑜 昭通巧家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谢 娜 景洪市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
江建中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王 丽 迪庆州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
马 超 大理州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
武 亮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庆 临沧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工作人员
张宏雷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以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各级消协以先进为榜样,以表彰为动力,把学先进、赶先进的具体行动落实到2017年度的各项工作中,为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作出新贡献。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