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2016年度“三项计划”选拔培养名单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2.06.2016 16:57
本文来源: 社科院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按照《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访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管理骨干培养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单位推荐,院办公室、科研处、人事处联合评选,并经6月8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院2016年“三项计划”培养名单(见附件一、二、三)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入选人员落实访学单位和培养单位。
二、请入选人员尽快拟定访学方案,落实访学和培养单位,并持访学、单位接收通知(注明访学起止日期,访学总时间不超过15天)、学术会议邀请函(注明访学起止日期,访学总时间不超过15天)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个人访学书面申请等,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7月底前不办理者,培养经费不再保留。
三、访问培养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按照《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三项计划”培养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请入选人员加快经费预算执行速度,确保2016年11月底前执行完毕,请所在单位领导督促入选人员加快执行,未按时执行完的人员,2017年不再安排其所在单位的“三项计划”选拔培养任务。
特此通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6月15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22.06.201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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