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证协会举办2015年度一般公证员任职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
2015年7月14日至16日,云南省公证协会在昆明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云南省2015年度一般公证员任职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共有99人参加,其中一般公证员任职培训63人(含贵州省18人);涉外业务培训36人。
省司法厅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按照司法部《关于2015年度一般任职公证员任职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下放涉外业务培训的要求,分管公证工作的李瑾副厅长召集公证工作处、省公证协会相关人员对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方式等进行研究,下发了《关于举办2015年度一般公证员任职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对今年一般任职公证员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作出安排,采取个人自学、机构培训、统一命题、考前培训、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此次集中培训邀请了省内公证行业具备深厚法律素养和丰富公证实践的资深公证员从公证实务、公证文书及涉外业务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主任段伟、昆明市真元公证处副主任林群和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副主任叶蜀民三位授课老师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分别为学员讲授了在公证业务中涉及房产转让的相关问题、公证文书的适用及公证文书的发展与改革和涉外、涉港澳台等相关的公证业务知识,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培训期间,各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学习讨论,专心听讲,积极互动,学风扎实。培训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测试,经组织批阅后统一为考试合格的参训人员颁发合格证书。据统计,此次培训共有99人参训参考(含贵州省18人),其中一般公证员任职培训63人(含贵州省18人);涉外业务培训36人,考试合格率为100%。
通过培训,提升了广大参训人员的自身实务能力,增强了职业认同感,为今后开展好公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为开创全省公证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厅公证工作处、省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