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办通〔2015〕55号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 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滇中新区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各部室:
为做好2015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中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扎实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大力实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增强凝聚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按照省总工会2015年工作安排,将对各州、市总工会、滇中新区工会和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完成重点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望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精心准备,以推动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考核方式
(一)自检自查
1.各地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对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根据自检自查情况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并核定自评分。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40%。
2.自检自查报告请对照《2015年云南省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条款逐条逐项说明,并将相关文件附后。有具体数字任务要求的,还需详细说明任务数、完成数。
3.出现本级工会干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处理和因不作为导致工会资产严重流失的情况,年度考核将一票否决。请随自检自查报告附上同级纪委出具的关于本级工会干部的意见。
(二)省总工会有关职能部室评分
省总工会有关职能部室对照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根据各地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分;有关职能部室和活动办评分占考核总分的60%。
(三)省总工会适时组织抽查
省总工会将结合实际,根据需要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
(四)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省总工会组织部汇总各地各单位自评分、省总工会职能部室评分、考评分和抽查情况后提交省总主席办公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文件的方式向全省通报,并在省总工会全委会上进行表彰。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报告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总工会组织部。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上报“六有”工会和农民工入会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未按时上报以上报告的,以自评分零分处理,并予以通报。
(二)省总工会有关部室和活动办根据职能分别对各州、市总工会、滇中新区工会和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2015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相关项目进行打分,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交省总工会组织部汇总。
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联系人:袁炳常0871—6414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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