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3至5年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近日,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会在昆明召开,标志着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争取用3至5年时间,全面实现云南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总体目标。
当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审批难问题日益突出,而审批标准不统一是主要病根,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标准化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
据云南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审批标准化就是通过在行政审批的管理中引入标准化的理念和技术,运用“统一、协调、规范、优化”的原则和方法,对行政审批的项目、要素、流程、裁量基准等进行规范、重组、再造和细化,实现行政审批各要素、全过程的规范、优化、透明,裁量基准的可操作、可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审批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的不当影响,从而促进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大幅提升。
据介绍,2013年底,云南省制定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等“三个标准”,在全国属于较早将行政审批纳入标准化范畴的省份。当前,云南省正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对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按“一门式”服务、“一窗受理”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权,这些工作都必须以标准化作为基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楚雄州、大理州、滇中新区等5地区划定为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将玉溪市、文山州,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昆明市盘龙区、楚雄州南华县等25个州市县和部门划定为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和部门。
针对25个划定为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和部门,《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和部门要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本地本部门以及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和规范,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培训、年审年检、收费等项目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上,编制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其次,推进行政审批要素、流程和裁量标准化,按照统一要求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子项设置,简化重组行政审批要素、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和细化量化行政审批裁量标准;再次,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试点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规范和实行“一口受理”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要求,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业务手册。
链接
云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和部门名单
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和部门名单
昭通市、玉溪市、文山州,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昆明市盘龙区、昭通市巧家县、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易门县、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南华县、红河州建水县、文山州文山市、普洱市思茅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大理州大理市、德宏州瑞丽市、丽江市古城区、怒江州贡山县、迪庆州维西县、临沧市临翔区
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楚雄州、大理州、滇中新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记者 李丹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