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食药监局对“年夜饭”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卖年夜饭用过期原料佐料罚5万

27.01.2016  09:09

春节即将到来,鲜粮、酒类、肉类等市场迎来销售旺季,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消费安全,昆明市食药监于去年1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百姓关心的米线、白酒、包装饮用水等食品和“年夜饭”质量等进行了重点检查。838批次食品抽查合格率超9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抽查

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以打击违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添加的行为为重点,生产环节针对“米线、白酒、包装饮用水”产品进行督察检查;流通环节针对“儿童面筋食品、儿童膨化食品、肉制品”进行监督检查;餐饮环节针对“熟肉制品、凉菜、餐饮器具等”进行了风险检测。

昆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介绍,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检产品838批次,不合格产品49批次,抽查产品合格率94.1%。“这个结果在全国已属于中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白酒多数问题基本都是因为小作坊使用不合格原料或未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造成的。”昆明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陈炳旭建议,市民最好改掉喝散装酒的习惯。

提醒

不合格产品可原渠道退赔

对于此次被曝光的49批次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已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及时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同时,在行政处罚方面,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1万元以上则处以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的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移交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张云海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食品可凭购物小票在原渠道进行相应退赔。

监管

使用过期原料罚款5万元

针对节日消费特点,我们加大了对‘年夜饭’供餐单位以及年货街的监督检查频次,砧板上的缝隙、厨房工作人员的手、刀具的摆放都在监察范围内。”市食药监局餐饮食品监管处处长王利告诉记者,此次抽检,执法人员还对490批次熟肉制品、凉拌菜、自主消毒餐饮具、食用冰、纸杯、砧板、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手进行了抽检并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以往数据,昆明市约有4000余家餐饮单位提供‘年夜饭’,目前我们检查进度进行了3/4。”王利表示,“年夜饭”的监督检查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监管。“厨房里如果发现用任何过期原材料进行加工,比如酱油、醋等都要处以5万元罚款。

同时,昆明市食药监局还要求3桌以上宴席或年夜饭的每种食品餐饮单位必须按规定留样150g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出现万一时能够追根溯源。

记者 欧阳小抒 实习生 曹艺 王煜(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