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 (十四)
关于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困难局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按照“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收入要增、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监管要严、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干部要廉、队伍要强”十条措施,广开财源抓增收,优化结构抓支出,改革创新抓管理,全省财税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4.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5亿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非税收入完成464.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3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41.8亿元,增长8.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7.8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46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2.5亿元,调入资金188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亿元,收入总计475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8.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1.7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5.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96.8亿元,比上年增加84.3亿元,增长39.6%。结余结转资金增幅较大,主要是2014年中央下达鲁甸、景谷地震等救灾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6.4倍,其中恢复重建资金达百亿元,由于恢复重建工作需按规划逐步实施,大部分资金要结转下年使用,扣除此不可比因素后,2014年年终滚存结余资金比上年下降15.7%。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增长12%的目标任务。主要原因: 一是 对宏观经济效益下行预判不足,在年初确定收入预算目标时,虽已考虑全省财政收入增幅回落调整的不利因素,但在年度实际执行中,经济效益下行幅度远超预期。 二是 我省实体经济发展仍处于阶段性回落调整期,以资源型、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的税源支撑弱化,拉动财税收入增长的动力不足。 三是 我省房地产、煤炭、烟草、钢坯钢材等重点税源行业、企业效益下滑明显,仅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同比减收就达56.5亿元。在收入增幅急速放缓的艰难情况下,通过全省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千方百计抓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想方设法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在中央转移支付增量的有力支撑下,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8%支出增长目标。
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5亿元,预算支出877.4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9.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9亿元,增长4.9%;预算支出完成858.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4亿元,下降1.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7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46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4亿元,调入资金85.6亿元,财政部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亿元,收入总计338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306.9亿元,转贷下级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0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2.4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21.5%。结余结转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中央集中下达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专项转移支付达66亿元,临近年底,无法形成有效支出,需结转下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扣除不可比因素,省本级年终滚存结余资金比上年下降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1.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3.8亿元,下降31.3%;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27.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9.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亿元,下降33%。基金收支下降较快,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大幅下降,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9.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6.8亿元,收入总计927.5亿元;基金预算支出627.5亿元,调出资金114.5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85.5亿元。
2014年,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据,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支出30.6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亿元,下降1.5%;支出完成3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0.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亿元,增长2.3%。
省本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5.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6.8亿元,下级上解10亿元,收入总计268.9亿元;支出30.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6.2亿元,调出资金67.7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7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亿元,增长9.9%。其中:利润收入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支出完成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亿元,增长9.9%。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2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收支平衡。
201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2.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亿元,增长7.3%。其中:利润收入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支出完成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2亿元,增长7.3%。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2亿元,其他支出0.6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7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6%;支出完成63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7%。当年收支结余14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60.4亿元。
201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6.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4%;支出完成8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当年结余54.7亿元(包含下级上解省级的失业保险调剂金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8.1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财政部批复我省201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和背景材料。
二、2014年全省财政工作
2014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扎实落实人大决议及意见,主动吸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和抓好整改落实,全省财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科学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在探索中稳步推进
财政部门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引领,统筹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及时成立财税体制改革专职机构,研究起草包括《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若干配套改革方案在内的14个改革文件,拟定深化各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改革责任。经反复修改完善,省委已正式印发《意见》,省政府正式印发省本级预算编审体系、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4个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一是 硬化预算约束。 制定出台省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等8项管理制度,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7.2%。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支出事项,年度追加预算支出规模为近年来最低。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制定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办法,对省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二是 力促透明公开。 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目标,出台一系列预决算公开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公开监督,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已全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公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测算标准、依据和结果,征求各地意见建议。 三是注重绩效导向。 制定出台《云南省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办法》,开展州(市)级、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开展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对因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变差的12个县(市)扣减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用于奖励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44个县(市、区)和支持环境检测能力建设。 四是严防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成立专职机构,会同审计、财政部驻云南监察专员办等部门共同开展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将政府性债务风险纳入省委组织部政绩综合考核体系。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优化省本级债务结构,合理安排好政府债券资金。 五是 推进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改革。 在省环境保护厅开展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整合试点,建立以“竞争性分配”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遏制专项资金碎片化。探索跨流域横向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试点。研究《云南省重点跨界水域水质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凸显制度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导向。 六是 深入推进税制改革。 积极实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顺利启动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达98%。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
(二)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在困境中实现增长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大欠税清缴力度,防止税收“跑、冒、滴、漏”,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贯彻国家和省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加快非税收入征缴信息化建设,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加大稽查力度,加强部门欠缴收入清理,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欠款清收,确保各项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三是 力争中央大力支持。 积极实施“三三制”工作法,建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全年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299亿元,增长13.8%,增幅较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在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后,圆满完成了支出目标任务,全省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积极培育 税源。 集中资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重点支持烟草、电力、旅游等13个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安排资金6.7亿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助推新型工业化。安排资金3亿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筹措资金4.5亿元,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大力支持服务业提质增效。 五是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央要求,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坚决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结构性减税、创业就业、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及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城镇居民增收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
(三)突出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在困难中顺利推进
一是着力支持重大项目。 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任务顺利推进。筹措综合交通建设资金548.7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三年攻坚战,用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以及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加快能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深入实施“兴水强滇”战略。 省财政筹措资金34.7亿元支持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加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筹集资金37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 三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省财政筹集林业发展资金58.4亿元,支持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工作,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筹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6.2亿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奖惩,激励引导各地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安排36.5亿元用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滇池治理资金6亿元,落实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政策。争取5.1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将抚仙湖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湖泊保护范围。 四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 及时争取并下达283.9亿元抗灾救灾专项资金,支持独克宗古城火灾、永善和盈江地震抗震救灾、“威马逊”抗灾救灾、鲁甸和景谷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滇东北川滇交界、滇西北川滇藏交界等重点危险区防震减灾工作,支持12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四)完善机制,民生政策在创新中保障有力
一是支持“三农”稳步发展。 省财政筹集资金53.4亿元,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筹集资金25.4亿元,扶持高原特色农业等各类农业产业发展。筹集资金57亿元,支持怒江扶贫攻坚和特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等重点扶贫工作。筹集资金25.6亿元,实施7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500个美丽乡村和近1万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排资金26亿元,完成27万余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是支持教育持续发展。 省财政筹集资金10.5亿元,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0.8亿元,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27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保障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稳步提高。统筹安排资金41.1亿元,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筹措资金34.3亿元,支持覆盖全省52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3元/天.生提高到4元/天.生。安排资金43.8亿元,全省36所由省财政核拨经费的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平均达到本科1.2万元,专科0.6万元。落实资助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三是 支持多渠道创业就业。 省财政筹集创业就业补助资金8.6亿元,其中省级专门安排1.5亿元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创业工作。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走出去”就业补贴。制定鼓励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度办法,规范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补贴资金。 四是 支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 省财政筹集资金75.9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提高10%。研究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激励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7.4亿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0.1亿元,及时发放563万城乡低保对象(城市102万人,农村461万人)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提高36元/月·人,达到276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提高16元/月·人,达到124元,并加强动态管理,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6.6万人。 五是 支持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省财政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125.7亿元,财政补助水平增加40元,达到每人320元,参合率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达到98.6%。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安排资金提高12家省级医疗机构应急处突医疗救治能力。筹措资金7.3亿元,支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运行新机制。村医省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机制。筹措资金11.2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安排资金5.2亿元,支持云南阜外心血管医院建设项目开展社会融资和人才培养储备等工作。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六是支持完善文体公共服务。 安排9.4亿元用于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农家书屋书目更新、农村免费电影放映等项目,支持村级农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试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三区”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等。发展体育事业,保障第14届省运会顺利举办。
(五)强化监督,依法行政在执行中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人大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 省政府财政部门针对省人代会有关决议要求,以及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意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稳妥有序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细化率达到53.8%;多举措抓收入和向上争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力财力保障;健全完善了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省对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功能区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长12.7%,各地乡镇干部岗位补贴、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政策有效及时落实,有效缓解了各地因煤矿企业关停、大型水电站增值税退税等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及时唤醒趴着账上的沉睡资金等。 二是 主动吸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和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部分专项收入未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结余较大;部分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未有机结合;部门结余清理和统筹力度不够,资金闲置较多等问题,省政府财政部门在认真自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得到有效落实。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 一是预算规划前瞻性不够。 缺少安排公共资源的中期规划和多年度总量平衡的谋划,行业发展的宏观规划与预算衔接不够,预算项目零碎,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 二是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不够。 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项目量多面广,严重影响了预算的统筹协调功能。预算分配权不够统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交叉重叠项目较多,部门利益色彩较为明显。 三是预算分配科学性还有待加强。 预算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分配、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强化。 四是预算公开透明度不够。 预算公开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部门顾虑过多,未及时公开预算信息,项目预算管理还难以适应预算公开要求,一些专项支出政策、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分配的透明度不高。 五是涵养税源谋划不够。 税源基础还不够牢固,对财政收入增速快速回落估计不足,收入增幅下滑较快与刚性支出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凸显。 六是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 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终突击花钱现象依然存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亟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统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省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省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省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保障,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本着“改革引领、稳住预期、提振信心、积极稳妥”的原则,2015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5%;支出安排457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29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6.8亿元,调入资金179.5亿元,收入总计4578.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3亿元,支出总计4578.3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安排考虑 : 一是 受“三期叠加”影响,经济新常态下的财政收入将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我省财政收入目标确定为6.5%,符合全省财税经济运行的客观实际。 二是 我省烟草、房地产、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外部需求偏弱的预期没有改变,实际税源不理想,税收增收难度较大。 三是 我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并未改变,经济积极向好的预期正在建立。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面临新机遇,工业转型升级孕育着新突破,综合交通建设、能源水利重点项目和鲁甸、景谷等灾区震后恢复重建将集中展开,投资拉动有望显现新亮点,财税改革持续推进将释放发展新活力,促进财税经济平稳增长的积极因素正在聚集。
支出安排考虑:一是 相对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支出每实现1个百分点的增幅需筹集更多资金量才能支持。 二是 在全国财政收入步入中低速增长、预计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量相对较小的情况下,支出实现较快增长的支撑条件不足。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72.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38.7亿元,下降5.4%;支出安排720.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92.9亿元,增长14.8%。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672.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4亿元,上年结余185.5亿元,收入总计898.8亿元;基金预算支出720.4亿元,调出资金44亿元,结转下年按规定安排使用134.4亿元。收支平衡。
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据,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5亿元,支出40.9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64.4亿元,下降47.1%;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0.2亿元,增长33.4%。
省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72.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4亿元,上年基金结余74.4亿元,收入总计187.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0.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8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结转下年按规定安排使用64.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4亿元,增长15.3%。其中:利润收入2.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亿元。支出安排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4亿元,增长15.3%。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1.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0.2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收支平衡。
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3亿元,增长11.3%。其中:利润收入2.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4亿元。支出安排3.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3亿元,增长11.3%。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1.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0.2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81.7亿元,较上年增长13.5%,其中:保险费收入568.1亿元,增长13.8%;利息收入31.7亿元,增长25.7%;财政补贴收入279.1亿元,增长11.9%。收入预算主要考虑: 一是 结合我省历年社保基金的实际增长情况,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保费收入将相应增长。 二是 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人员补助水平之和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 三是 中央补助基础养老金提标15元至70元/人·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幅较大。 四是 加强保值增值管理,利息收入增加。
全省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1.7亿元,较上年增长13.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00.6亿元,较上年增长13.4%。支出预算主要考虑: 一是 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增长10%,失业保险月人均失业金按照15%的增幅测算。 二是 按照中央医改工作的要求,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合理减少历年结余。各统筹地结合当地情况,按照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平均增长率,测算医保待遇支出,部分地区的医保基金预算出现赤字。
2015年,全省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160亿元,较上年增长13.5%,年末滚存结余预算1220亿元,较上年增长15.1%。
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8.8%,其中:保险费收入92.3亿元,增长12%;利息收入8.7亿元,增长18.9%;财政补贴收入47.4亿元,增长1.7%。收入预算主要考虑: 一是 省本级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的缴费基数将比上年增长。 二是 中央和省财政对省本级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财政补贴收入增加。2015年,预计选择按学制缴费的学生人数减少,保险费收入随之减少。 三是 加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利息收入增加。
2015年,省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7.8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1%,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2亿元,增长15%。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 一是 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增长10%。 二是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后,省本级当期收支结余出现赤字,适当消耗结余。
2015年省本级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预算54.4亿元(包含下级上解上级失业保险调剂金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72.6亿元,较上年增长17.1%。
以上社保基金预算草案,是按照财政部的最新口径进行报告,与2014年执行口径差异的说明详见背景材料。
(五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根据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按现行体制算账,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9亿元,支出844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8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0.4亿元,增长16.2%,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29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1.8亿元,调入资金4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2.4亿元,收入总计307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加64亿元,增长8.3%。补助下级支出2083.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6.3亿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52.4亿元,支出总计3078.3亿元。收支平衡。
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总体考虑
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编制面临着巨大矛盾和压力, 一是 省级财政处于偿债高峰期; 二是 社会保障和个人待遇提标扩面的刚性增支政策需要集中落实; 三是 各部门新增支出需求较大。
为有效解决预算编制中的收支矛盾,省政府财政部门重点推进了5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 实行全口径预算。 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统筹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例为5%。 二是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2015年安排项目数量比上年压减581个,压缩比例达46%,压减资金32.8亿元。 三是改革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优先统筹保障,对其他不涉及基本民生的事项,不再严格进行挂钩或按增长政策安排。 四是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取消具有公务经费性质的专项支出,相关支出由部门统筹公用经费解决。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预算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对涉及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项目实行预算扣减。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和办法,预算编制中财力分散、项目零散、控制不严、绩效不高、利益固化等问题得到了较大改进,有效增强了省级财政调控能力。
2015年,省本级预算编制坚持勤俭节约、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原则,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优先安排省委确定的重点支出。支出安排重点包括: 一是 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和调整后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依据,优先测算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同时,将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二 是 保障重点支出项目预算安排。落实教育、科技、农业、扶贫、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以及省委综合交通大会战、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战略等。 三是 对2015年政策预期已较为明确的新增支出事项,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预留必要的支出预算。 四是 加大省对下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民族地区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力度,不断提升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财力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安排4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9.6%。下降原因主要是:工商和质监系统下划后,州(市)、县工商和质监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在各地安排。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安排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新增支出。
(3)教育支出预算安排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4.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高职高专生均拨款水平经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提标以及省属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等。
(4)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安排19.7亿元,比上年增长6%。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和增加安排科普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安排15.4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农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文物保护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9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7)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74.2亿元,比上年增长5.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提标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配套等。
(8)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安排17.1亿元,比上年下降7.8%。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泊治理规划,“一湖一策”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增煤保电专项资金到期,不再安排。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比上年增长4.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教育培训等。
(10)农林水支出预算安排10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4%。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扶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森林植被恢复和水利工程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预算安排1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水毁及保通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安排43.3亿元,比上年增长37.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微型企业培育、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等。
(13)商业服务等支出预算安排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6%。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加大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14)金融支出预算安排0.6亿元,比上年下降78.8%。下降原因是富滇银行营业税超基数补助政策执行到期,不再安排。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安排41.7亿元,比上年下降19.3%。下降原因主要是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安排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安排4.5亿元,比上年增长48.8%。新增资金主要是粮食风险基金。
(18)预备费安排25亿元,比上年增长66.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应对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19)国债还本付息资金安排5.5亿元,比上年增长5.8%。
(20)其他支出安排预算30.8亿元,比上年下降2%。下降原因主要是细化预算编制,将原列其他支出的部分项目分解列相关支出科目。
在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省本级正常运转,省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有关要求,部分省对下的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
四、2015年财政管理工作重点
2015年,省政府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主动适应新常态,严格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恪守“忠诚干净担当”,继续秉持“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的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新征程中,开创云南财税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创新思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贯彻执行新预算法。 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创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扶持方式,推动财政资金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公私合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快推进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的融合,撬动社会金融资本。 三是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健全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细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原则,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建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清理、评估、退出机制。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方式。 五是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 健全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增加对民族、边境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 六是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的约束作用,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剂年度间超短收余缺。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并在水利、义务教育、环保等领域开展试点。 七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加大对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杜绝虚列支出或调节收入行为。 八是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科学评估财政政策效应。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效益。实施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等挂钩机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激励和问责机制。 九是提高预算透明度。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规范公开时间、内容和范围,创新公开机制和监督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 十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明确政府、社会力量等各方权利和责任,通过承包、委托、采购等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十一是防范财政风险。 严格按要求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方式,加强或有债务管理,探索债务风险观察员制度,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规范债券管理。 十二是 推进财政体制和 县乡财政管理改革 。 研究提出合理划分省与各地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初步方案,做好部分重点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研究。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促进调结构转方式
一是积极培育和涵养税源。 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效益提升。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烟草、电力等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扩大税源基础。 二是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支持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及配套沟渠、管网建设,支持山区水利和重点水源工程。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加快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我省与周边国家的口岸、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快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灾区恢复重建。 三是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整合统筹涉农资金,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试点。 四是大力支持扶贫开发。 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和怒江扶贫攻坚,真抓实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精准度,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决不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 五是大力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受高质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促进旅游、文化等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六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加大力度支持“森林云南”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考核奖惩机制,稳步推进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试点工作。支持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七是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投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提标保障工作。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八是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税源质量。 九是加大维稳投入。 支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投入,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政法部门业务装备建设,支持依法治省、国家司法救助、禁毒、边境管控、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开展。
(三)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强化财政综合管理
一是依法强化组织收入。 按照“做大蛋糕”的要求。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导向,集中精力做大税收规模,突出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力军地位。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平台,及时将税款足额征缴入库。加强纳税服务,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纳税环境。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深入实施“三三制”工作法,注重工作考核和资金争取实效,争取中央在资金和项目上更大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大利用外资力度。 三是 全面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越权减免税收。凡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对保留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实行计划管理和动态统计,建立健全备案、评估、调整、退出、考评和监督机制。 三是 完善预算执行管理。 按照“分好蛋糕”的要求,提高预算执行均衡度,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国库现金管理。优化完善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动态监控范围,逐步将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动态监控,将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引入动态监控审批。 四是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按照“管好蛋糕”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完善制度办法,靠制度管权、管财、管人。建立财政资金项目监控平台,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资金审查制度。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提升执行力。
以上报告,请与审查。
2014年云南省及省本级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定稿) .pdf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段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