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入围全国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记者4月23日从保山市住建局获悉,在4月21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组织开展的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中,云南省保山市作为该省唯一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参评州市,凭借扎实的工作基础、一流的规划成果、创新的运营模式,以第六名的优异成绩在竞争性评审的20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5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未来三年,保山市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今年3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文件,启动2016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要求各省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竞争。3月7日,云南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申报试点城市评审的通知》,要求昆明、保山等8个州市做好云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3月13日,保山市在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申报试点城市评审中位列第一,代表云南赴北京参加2016年国家地下综合管试点城市申报。全国共有天津、上海等20个城市申报。
2013年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全市上下从思想认识聚焦到部门行动集合,以《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为统领,推进项目建设和技术标准创新,在“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体化管理都做了系统的探索与实践。目前,该市已经完成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保岫路、青堡路等35.7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含缆线管廊)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5.7亿元。2016年至2017年将完成列入试点的19条共计86.23公里的干线、支线地下综合管廊及3座监控中心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总投资64.09亿元。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激烈的竞争性答辩,保山市最终以第六名的成绩成功进入全国15个试点城市行列。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运营采用PPP模式,实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管理。保山市政府授权昌源水务公司与中标投资人(云南建工集团)共同出资成立SPV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目前该建管模式已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下一步,保山市将牢牢抓住此次入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得以实现,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并继续坚持敢闯敢拼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优势做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保山综合管廊模式。
另据悉,在此次竞争性评审中成为试点城市的还有广州、石家庄、四平、青岛、威海、杭州、南宁、银川、平潭、景德镇、成都、郑州、合肥、海东等城市。(云南网 记者杨之辉 通讯员李建国)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