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6年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0.02.2017  21:05

2016年,保山市各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件,共处罚金107.82万元。其中,涉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17件,占65.4%;涉及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4件,占15.38%;涉及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4件,占15.38%;涉及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1件,占3.85%。全市共约谈企业13家(次),项目负责人7人(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2份,移交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1件,依法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