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2017年前三季度改革任务推进顺利

18.10.2017  17:03
 

省法制办2017年前三季度改革任务推进顺利

 

2017年,省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改革决策部署,做到了年初定计划、年中问效,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抓实落地。

一、入心立行,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抓改革的主体责任

(一)以核心意识统领改革工作。4月26日,由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同志主持召开省法制办2017年第10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办通报》〔2017〕第13期)。张宪伟同志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在思想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看齐,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必须在行动上精准对标,坚持率先垂范、压实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抓好“一把手”,一竿子插到底,不断巩固和完善主要负责同志谋改革、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抓住事关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努力取得新突破。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根据云办发〔2014〕8号文件部署,为了保障我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2014年2月25日,成立了省法制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启用印章,领导小组下设了9个专项小组,专门研究相关领域改革问题,协调推进专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分管办领导兼办公室主任,亲自抓改革落实。同时,在年初和年末召开省法制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或者党组会议,对涉及我办的改革任务,年初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处室、责任人,年末检验成果、对账检查。2017年前三季度,党组会议研究改革工作6次,内容涵盖学习有关改革精神和部署改革任务。

(三)服务大局,破除阻碍中心工作的藩篱。2017年前三季度,先后对以下机制进行了改革:一是我办在总结2014年至2016年依法行政考评经验的基础上,对2017年依法行政考评标准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依法行政考评标准更加注重动态管理,大幅减少了实地考评的比重,进一步增强了考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实施后,该规定对有关的决策程序已经有了明确规定。为此,我办及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报告审查制度,不再对州市政府一级的听证报告进行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以形式审查代替了实质的合法性审查,达到了各负其责的目的。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旅游、城乡环境整治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我办除采取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外,将外部监督的结果,积极运用到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考核评价中,更加注重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来评价工作的成效。

(四)紧盯年度改革台账。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云改组发〔2017〕3号)及云改办函〔2016〕30号批复要求,2017年,由我办单独牵头完成“13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改革任务。为了保证任务的推进,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务会进行研究,并亲自参与修改、调研。

二、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普遍性、全局性问题

(一)强化主责、破解难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印发后,为了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云办发〔2015〕33号)有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的要求,2017年上半年,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同志,采取多种方式2次对我省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情况进行督察调研,发现我省在推进过程中少部分地区部门存在工作不力、手段欠缺等情况后,他要求:一是抓好《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6月29日,由其本人主持召开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二是主持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贯彻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事项的通知》(云府法顾〔2017〕52号),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标准、时限等。

(二)摸清盲点、强化措施。《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后,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抓落实。一是为了及时掌握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5月7日至12日,由省法制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马忠华同志带队的调研组一行3人到昭通市、西双版纳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调研。本次督察调研采取拜会州、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召开座谈会及随机调研的方式开展,分为对州、市、县政府的调研,对州、市政府部门的调研,对县(市、区)政府部门的调研三个层次进行。通过调研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以来,虽然两地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政府法制机构弱化,缺乏一支牵头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中坚力量,导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创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等在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二是9月18日至28日,在书面督察的基础上,由省法制办马忠华、杨瑞碧两位副主任带队,率领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等单位参加的2个督察组,分别赴曲靖市、文山州、临沧市、西双版纳州及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办、省侨办、省招商合作局等单位,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并进行面对面的现场反馈。

三、见行见效,切实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职责,压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4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召开专项组及其办公室2017年第1次会议。总结了2016年依法行政专项组工作,安排布置了2017年工作,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可检验形式。同时,依法行政专项组组长张宪伟同志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方案、大力营造氛围、迅速全面启动,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实效,强力推进年度改革台账任务落实落地。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安排,我办承担:一是牵头完成“13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成果是制定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二是参与完成“294.强化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健全民主决策程序。成果是制定云南省决策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等2项年度改革任务。省法制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宪伟同志身体力行,亲自抓并要求,全办各单位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勇于担当、大胆创新、通力协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要求省法制办改革办要做好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我办牵头的改革任务,并及时做好与省委改革办的对账销号工作。截止9月30日,两项年度改革台账任务均已经完成,并已向省委改革办报备。其中,我办参与的“制定云南省决策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改革任务,根据省政府研究室的意见,由于制定条件不成熟,经省委改革办云改办函〔2017〕60号同意,不纳入2017年改革台账任务。

(三)全面督察,确保重要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由我办牵头,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9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以云府办明电〔2017〕42号发文,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发〔2016〕32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正在报批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的督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