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昭通市围绕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2.88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01%;开展就业培训42.5万人次,占目标任务39万人次的109%;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2.26万人,占目标任务12.7万人的333%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4万人次,占目标任务3.4万人的154%),共投入资金4600万元,其中,就业专项资金1419万元。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社、扶贫、人力资源办、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实现高位推动。市政府2016年11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印发了《昭通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昭通市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和进一步做好2016-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市级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处级领导包1个县(区);科级干部包1个乡(镇)”的要求,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挂帮脱贫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人人有担子,层层抓落实。建立督查机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围绕责任落实、组织推进、调查统计、培训管理、资金使用、组织输出和档案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督办。
三是全力培训,提升技能。 突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做到“三优一创新”。 优选培训机构。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选择具备培训资质、培训条件,熟悉农民教育特点、具有推荐就业渠道的农业科研推广机构、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等作为培训机构。 优选培训对象。 把农村“两后生”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培训主体,确保培训对象中贫困人口达到50%以上。 优化课程设置。 根据“技能培训时间不低于15天,引导性培训时间不低于3天”的课程时限和培训要求,把城市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基本权益保护知识等纳入公共课程,全面提升转移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注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确保技能取证率不断提高。 创新培训方式。 突出需求导向,以“近生产、利就业、便群众”为目标,采取“分段式、重实作、参与式”的培训方式,将课堂设置于田间地头、生产基地、工厂车间、工地现场等,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是整合资金,强化培训。 全市一盘棋,按照“渠道不变、统筹规划、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各县区财政投入和各部门项目资金共计4600万元,专项用于技能培训。
五是供需对接,搭建平台。 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96场,提供就业岗86700个,达成就业意向56400人。镇雄县创新形式,开展“百场招聘进百村”活动,搭建零距离的招聘平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六是加强协作,畅通出口。 与东莞市、中山市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协作机制,开展县、镇对口协作试点 , 永善县、大关县与东莞市厚街镇、长安镇和中山市三乡镇建立直接联系,对口开展劳务协作。目前,大关县已输出635名劳动力(其中,东莞市427人、中山市208人)。三方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由昭通市负责摸清劳动力状况,东莞市、中山市对企业岗位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企业需求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力争实现三方劳动力信息与工作岗位信息对称共享。
七是扶持创业,推动就业。 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2016年全市共发放“三项”贷款10881户10.78亿元,带动就业2.5万人,其中,扶持农村劳动力4972人,发放贷款45878万元。
八是加强宣传,跟踪服务。 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通过流动公交车、出租车进行滚动宣传,借助人社门户网站、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及用工信息。依靠72家驻外党组织,为浙江、深圳、成都、昆明等地的昭通籍务工人员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并提供就业指导、劳动维权、劳动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建立稳定的劳务对接和信息沟通机制,与有前景、待遇好、信用高的企业或公司签订劳务供需合作框架协议,为成建制输出劳动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