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年内超八成建档立卡者要解困脱困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全市建档立卡困难职工要实现80%以上解困脱困,2020年以前实现全市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方案》提出,解困脱困标准具体是指按照“突发困难及时帮、突出困难重点帮、普通困难纳入政府保障”的原则,使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经过有关部门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后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其中,对因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重在脱困,通过各类政策的支撑,多种帮扶措施并进,促进困难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无法通过帮扶增加收入的,推动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对于因病、因灾、子女上学、下岗失业等具体原因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重在解困,通过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政策措施,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困难。
在帮扶措施上,将通过精准识别、规范建档,分类帮扶、因户施策,以及对困难职工的就业创业、医疗保障、子女助学、社保缴纳、住房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解困脱困,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精准帮扶、制度保障。
同时,我市将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化解落后产能、过剩产能,实现转型升级优化;争取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各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带动建立多元化解困脱困资金投入机制;集中各方优势力量,积极整合现有各项民生政策、资金、项目用于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到解困脱困工作中并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解困脱困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投入发挥最大实效。
按计划,到今年底,全市建档立卡困难职工80%以上解困脱困,2018年至2019年,每年完成1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2020年以前实现全市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