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至5年全面完成职称制度改革

18.05.2017  16:40

● 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

● 坚持德才兼备,对师德、医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即将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省现行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完善,并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所有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形成符合我省发展需求且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体系。

打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即将出台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将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全部设置到正高级,经济、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今后都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密切相关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等领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就可以认定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在工程技术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即将出台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拟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申报职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贡献突出的非公人才、乡土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中医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破格申报评审职称;从我省博士后站出站后留在省内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可以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将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门槛限制,为职称评定松绑;同时,坚持德才兼备,对师德、医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加大对基层一线的倾斜照顾。将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限条件,对论文不再作硬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经历将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条件;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职称。

继续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逐步把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州(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