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会议
1月14日,省政府召开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回顾2014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深入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副省长尹建业、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出席会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总队在家党委成员和总队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消防委成员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斌主持。
会上,田国勇总队长总结了2014年消防工作情况,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基层防控监管力量、区域性隐患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全省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2015年消防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杨斌副秘书长传达了李纪恒书记、陈豪代省长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火灾防控工作,切实解决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尹建业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全省2014年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就当前全省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尹建业副省长指出,当前全省消防工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仍未改变,古城镇和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薄弱,部分城市消防基础设施不达标,消防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火灾防控失控漏管现象仍然存在。就做好2015年全省消防工作,尹建业副省长要求,一是要大力夯实古城镇和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派出所消防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专职消防员和文员队伍,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做到今年内80%的农村社区(村)实行网格化管理。要严格落实古城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古城镇消防水源建设方案,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机制,开展消防宣传和对弱势群众的安全援助,切实扭转农村和古城镇火灾多发、亡人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二是要切实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评估消防安全状况、发布有关信息,督导单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协调解决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三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古城古镇及文物古建筑、城中村消防安全大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四是要着力提升消防工作依法监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符合省情实际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人大监督制度。不断深化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把技术审核交由社会专业技术力量负责,实现技术审核与行政审批分离。完善消防执法内部审核机制,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加强执法主体过错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履职、依法监管的能力。
尹建业副省长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法治的思维、改革创新的精神、科学有力的措施,确保全省消防工作形势持续平稳。一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二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省各级消防部队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教育、训练和管理,不断增强依法治理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应急救援实战的能力。三要努力构建协同攻坚格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安监、教育、文化、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行业部门在古城镇、农村火灾防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督办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