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华厅长在2016年全省林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工作重点
全力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2016年全省林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冷 华
(2016年10月14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林业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围绕当前林业改革发展中的森林资源保护、林权管理、国有林场改革、国土绿化、林业扶贫、退耕还林等重点工作,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克难奋进,今年前三季度林业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面对年初低温严重灾害,年中集中处置焦点访谈连续4次报道涉滇涉林问题等繁重任务,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狠抓落实,林业改革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林业经济整体运行良好。
(一)积极汇报争取,林业资金投入持续增加。认真贯彻落实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支持,特别是在争取林业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与国家林业局在北京举行省局合作会谈,签署了《国家林业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还就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亲自给习总书记写信反映困难,并专程赴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通过积极争取,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到省级各部门都对林业工作给予倾斜和支持,在全国全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实现了林业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并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林业资金85.5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70亿元的122%,比去年同期增长12%,其中中央投资68.41亿元、省级投资17.14亿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27.56亿元,增长12%;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超过2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80.46亿元。
(二)以林业重点工程为抓手,生态治理扎实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完成了大部分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省完成营造林562万亩(人工造林422万亩,封山育林140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3.7%;完成义务植树9600万株,为计划任务的96%;"省市联动 绿化昆明 共建春城"活动植树5.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89.9%;低效林改造296.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8.7%;森林管护1.53亿亩,为年度计划的100.2%;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31.1万亩,占年度计划的79.5%;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项目121.2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0%;防护林建设3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0.9%;完成11处中央财政补贴湿地保护项目,占年度计划的80%;完成节柴改灶6.1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4.9万台,分别占年度计划的40.9%和69.2%。
(三)加快培育重点优势产业,林业产业快速增长。启动了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建立了林业产业项目储备库;完成了核桃500亿元级产业的全产业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80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80万亩,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80%;新增林农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9户,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开展了第12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和第5批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认定工作。据行业统计,前三季度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873.8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第一产业556.4亿元,同比增长25.5%;第二产业222.6亿元,同比增长17.5%;第三产业84.8亿元,同比增长50%。
(四)全力保障涉林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增长和扶贫工作大局,及时制定出台了稳增长和易地扶贫搬迁涉林保障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853件,使用林地8194公顷,依法依规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4亿元,免收相关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1.16亿元,涉林重点项目限时办结率100%,保障了32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顺利落地。其中,涉及"五网"项目336个、占用林地4244公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81个、占用林地801公顷,其它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105个、占用林地3357公顷。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省委将国有林场改革列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事项,纳入年度工作督查考核范围;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25家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分解方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国家已下达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7亿元,全省各州市均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机构(除玉溪市、丽江市、临沧市为副市长任组长外,其他州市都为主要领导任组长),8个州市已召开改革启动会议;除昆明、楚雄、临沧等3个州市未上报州市级试点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外,16个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及34个试点林场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复。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12个州市已完成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设置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4个州市完成了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理顺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财政供养体制。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新设立大山包、独龙江和怒江大峡谷等5处国家公园,目前我省国家公园数量达13个。
(六)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灾害防控及时有效。加快完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省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林业厅"联席会议制度及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林业工作站监督联络员制度。扎实推进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省泥炭沼泽碳调查和第3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全省湿地资源变化情况核查工作。不断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的林业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两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上半年,共发生森林火灾73起,受害森林面积394.2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次数下降44.3%,受害森林面积下降51.1%,取得了近年来最好成绩。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271.9万亩,防治201.3万亩,综合防治率74.1%。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
(七)大力推进林业扶贫工作,生态脱贫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了林业生态治贫、绿色脱贫、精准扶贫的力度,组织编制实施了《"十二五"林业扶贫攻坚规划》《云南省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014-2015年)》《砚山县林业扶贫规划》,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林业生态治理工程重点向贫困地区延伸和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力度;建立健全林业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整合林业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大力推动贫困地区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建设、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依托森林资源管护、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禁伐补助等政策,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直补为辅的林业资金扶贫机制,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工作;出台了《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十条意见》《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大力度做好精准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涉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植被恢复费免征等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大力实施科技减贫,加大贫困群众林业扶贫政策、造林实用技术、果树丰产栽培、有害生物防控、林下经济、森林防火、节能技术、太阳能利用等林业科技知识培训力度,通过智力扶持、示范推广和科技支撑,林业科技减贫的效果逐步显现。截至目前,2016年已下达林业扶贫资金69.9亿元,免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7676万元,投入林业扶贫科技人员达1.4万人,培训基层林业科技人员及林农75.7万人次,为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出了林业应有的贡献。
(八)积极应对焦点访谈系列报道,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今年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相继于6月16日、7月17日、8月27日、8月28日,4次对我省临沧市、大理州在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过问,汪洋副总理两次作出重要批示。报道播出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陈豪、钟勉、张祖林等领导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陈豪书记分别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和大理现场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工作要求。钟勉、张祖林同志先后分别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派出2个工作组,督促开展处置工作。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局长在报道播出当晚迅速对云南查处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于9月1日主持召开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先后派出两个督查工作组到云南开展督办指导。省林业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积极行动、主动应对、认真整改,厅党组分别于报道播出当晚,连夜召开3次专题会议,立即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主动与两个州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先后派出由厅领导带队的4个工作组赶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先后和大理州一道采取了全面关停涉案采石采砂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舆情引导等措施进行认真整改。9月13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乡土中国农村系列调查:依法保护绿水青山"为题,正面介绍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大理事件的处置情况,对我省查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舆情热点逐步下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9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通知》,9月2日祖林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安排;省政府成立了由祖林副省长任组长、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和16个省级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按摸底排查、打击整治、总结提高、健全长效机制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省林业厅成立了我为组长,两名副厅长和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9月下旬,省林业厅各位厅领导分别到联系州市进行了专项督查。省专项行动工作组各省级成员单位也迅速反应,积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省各州、市、县均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一场覆盖全省、不留死角的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截至10月11日,在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中,全省出动森林公安民警18373人(次),出动其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9161人(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1251个,排查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989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638处,刑事立案389起、破案247起(重特大案件7起),查处林政案件214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75人(其中刑事处理306人、行政处罚2069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行政处罚涉案单位108个。在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中,排查林权交易项目758宗,交易金额3.1亿元,涉及林地面积71.9万亩。
其他方面的工作正在按年度计划稳步推进,成效也十分明显,在此我就不一一展开总结了。
二、认清形势,妥善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在国家和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在我省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身处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经济稳增长压力空前的关键时期,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与以往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突显,挑战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焦点访谈系列报道暴露出林业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焦点访谈》栏目对我省涉林工作进行的连续报道,而且是集中对一个省一个行业4次进行负面报道,在全国少有,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的高度关注,牵动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精力,给云南良好的生态形象和林业改革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尽管央视焦点访谈系列报道不仅仅反映的是林业问题,且只涉及我省局部地方森林资源管理不严不实、集体林权和国有林权流转政策亟待规范等方面,但所披露的问题客观反映出当前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和资源保护方面仍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生态危机意识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够、跟踪问效不及时、沟通协调亟待加强、林政执法效果差、林改政策亟待完善、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给我们提了醒、预了警。林业厅作为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我作为省林业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9月7日,省林业厅党组专题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9月13日,我和省纪委派驻林业厅纪检组长云明同志约谈了大理州、大理市、云龙县、鹤庆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对大理州及相关县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整改要求。9月20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纪委《关于对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箐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问责调查》专题汇报,决定对省、州、市、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其中,含省林业厅和大理州林业局在内的19个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通报问责;对15人进行通报、诫勉问责(其中省管干部5人,省直部门处级干部2人,州管干部7人,市管干部1人);对22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州管处级干部6人,州直部门科级干部1人,市管干部15人),近期将按程序公布相关处理结果。省委、省政府还将对省直相关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向大家通报这些情况,我的心情和大家一样很沉重。但在问题面前,我们更需要的是面对、勇气和担当,并以问题为导向,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妥善解决。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利用矛盾突出。一是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突出。我省林地占国土总面积的65%,"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的工程项目大规模快速推进,林地资源刚性需求急剧上升。同时,在国家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林地使用定额管控与用途管制的作用下,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均林地定额为6314.6公顷、同比减少约10%,林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林地资源保护面临巨大压力。在这样背景下,有的地方建设项目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或者少批多占,违法占用林地;有的地方对采石、挖沙、取土、开矿等管理失控,存在大量的非法施工作业点;有的还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搞工程建设,如大山包自然保护区和轿子雪山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养殖场,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违规批建采石采砂场;有的地方借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收储、民族民俗、发展农业种植等名义,非法对林地进行所谓的"土地整理",兴建高尔夫球场、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有的地方借筹建工业园区浪费林地定额、空置用地等等问题触目惊心。二是破坏林木资源现象禁而不止。近年,我省采伐限额大量节余与无证采伐现象并存,林木采伐的实际消耗远大于限额的使用,一些地方无证采伐、偷砍盗伐、乱砍滥伐、非法采挖树木等问题还很突出,滥伐公益林情况时有发生,林农自用材无序采伐,超证采伐、超强度采伐和不按调查设计进行采伐作业的现象普遍存在。2013年以来,省厅共对曲靖市沾益等26个县的68个林木采伐项目进行检查,每个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非法采伐的现象。今年9月,国家局云南专员办、昆明院完成了对2015年度普洱市景谷县11宗、保山腾冲市2宗非法采伐案件的核查,其中景谷县超证采伐3起、8起无证采伐,腾冲市超证采伐和无证采伐各1起。
之所以出现以上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和绿色发展的意识,对保护森林资源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出政绩不惜以牺牲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考虑生态的承载能力,盲目强调招商引资,不断扩大用地需求。据统计,我省已批光伏项目45个、耗用林地2159公顷,其中大理宾川县已建项目高达5个,楚雄元谋、永仁各建4个光伏项目;已批风电项目146个、耗用林地1052公顷,其中大理洱源、红河泸西已建项目分别高达12个、7个。一些高速公路、大型采矿、油气管线、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用地范围、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十分突出。据调查核实,昆明机场北高速公路、昆明绕城高速公路、蒙文砚高速、香丽高速公路、香稻公路、广南老寨金矿都存在严重违法使用林地的事实,目前相关案件已由省专项行动办挂牌督办。一些地方执法环境不好,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立案难、查处难、追究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当前影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时,林业部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监测手段、管理水平、综合能力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乡镇林业站机构不顺、力量薄弱,时间、人力、精力很难完全放在林业工作上,造成了基层站所监督管理、依法治林和服务保障上的缺位。
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厅领导带队到各地督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对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的专项行动,仍不够重视,工作不认真,行动效果不明显。如:文山州、临沧市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充分;曲靖市对专项行动不够重视,组织领导还不到位;德宏、昭通、怒江等地上报案件数量都很少,是否存在排查还不到位的情况呢?等等问题,希望各地务必重视,切实予以纠正。
(三)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对我省影响较大。云南天然林面积占全省森林面积的80%以上,天然林又是我省采伐利用的主要对象。从今年开始,国家实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政策,云南集体天然商品林年主伐限额从532万立方米调减至零、约占全国调减总量33%、居第一位,是全国天然商品林生产量削减幅度最大的省区,直接触及林权所有者和林权流转户的利益,尽管国家出台天然林禁伐后的补助政策,但目前补助标准较低,其他配套政策也不明确,势必给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经济发展和广大山区林农脱贫致富产生深远影响、造成较大困难,研究制定出台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迫在眉睫。
(四)国有林场改革面临问题较多。客观上,我省国有林场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单位性质复杂多样,资源和经济状况千差万别,社会保障水平各不相同,改革进展不平衡,面临着体制机制、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经费、历史遗留债务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但主观上,各地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还不够重视,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州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组织协调力度不够,迟迟没有动作,工作推进缓慢;我们的领导干部、林场的负责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更谈不上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想当然的提出改革设想,造成部分地方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漂浮,基础调查研究工作不扎实,林场改革编制、成本需求、负债等基本情况掌握不清楚,地方改革实施方案照抄省级方案,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多数州市没有研究制定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试点林场缺少突破性、创新性的改革措施;个别地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政策不力,改革期望不切实际,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头绪乱。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度,国家国有林场改革督查组今年5月份曾对我省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出我省改革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我们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约谈。
(五)林权管理工作问题突出。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林权流转对发展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动林产业发展和增加林农收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全省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按国家政策流转国有林、林权流转不规范、林权流转服务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甚至有部分林业干部职工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参与其中"捞好处",导致国家政策宣传不到位、林权流转双方信息不对称、农民利益受损害,给林区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这些问题集中暴露了我省在林权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特别是林权管理政策措施亟待完善。今年央视焦点访谈3次聚焦我省林权流转工作,钟勉副书记到省林业厅开展专题调研,近期的《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专门刊登了我省部分地方林权流转中违纪违规问题,省纪委张硕辅书记还亲自作出批示,请大家认真思考、认真对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正在联合省委农办等省级部门开展专项调研,着力从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长效机制上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六)林业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山区林区,在这些区域林业生态修复与治理任务繁重,林业扶贫成本高、周期长,森林资源保护与科学开发利用矛盾突出,致贫原因复杂交织,因灾反贫现象易发多发。同时,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还缺乏针对贫困地区的差异化林业专项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仅仅依靠林业现有的项目和资金,林业扶贫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整合力度、项目结合扶贫安排到户到林的精准度不够,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脱贫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认识不足、领会不深、理解不透,只注重争任务,不重视组织实施,工作措施不到位;部分地方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较严,在可实施地块零星分散的情况下,落实任务不力,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导致部门间沟通协调不顺畅,严重影响了任务实施;部分地方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技术培训及工程指导跟不上;还有部分地方政策宣传不到位,一定程度影响了农户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这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工程的顺利推进。
(八)国土绿化有待加强。一方面,我省现有宜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立地条件差、地理位置偏远的干热河谷、石漠化地区和高寒山区,造林成本高、难度大。另一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造林补助标准低,社会力量进入国土绿化的机制不活,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的渠道不通畅,导致全社会国土绿化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力量进入造林绿化的内在动力不足。同时,各地对国土绿化特别是营造林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作重视程度也不够,造林项目配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严重滞后,重数量、轻质量,甚至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从近几年的林业双增考核检查情况来看,上述问题在部分地方还特别严重。
同志们,上述矛盾和问题解决不好,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势必停滞不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直面问题,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勇于担当,迎难而上,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将坏事变成好事,以此为契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这也是我们临近年底还要专门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振奋精神,全力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下步工作中,全省林业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9月3日汪洋副总理作出的:"举一反三,抓好林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嘱托"重要批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构建现代林业体系,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林为突破口夯实林业保障体系,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林业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省实现绿色协调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林业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各地要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为立足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效机制,坚决遏止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各地要以更严密的组织领导,更强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措施,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严打涉林违法犯罪,坚决守住林地、湿地等林业生态红线,确保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对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确保全面排查到位。二是切实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地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生态重要地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特别要将房地产开发、探矿采矿、采石采砂、毁林开垦等涉林经营性项目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盗伐滥伐天然林、公益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尤其是对一些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同时,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整治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现象。如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祥云县对一个房地产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建造别墅的违法行为查处就非常到位,对已经建好的别墅依法予以拆除,并恢复了林地植被。就是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追究一人、震慑一群的效果,切实扭转部分地方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行为蔓延扩散的被动局面。三是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对清理排查出的案子,要实行案件交办制、包办制和督办制,要列出清单,逐案查清事实,逐案落实责任,充分整合执法力量,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保案件查处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加大案件查处督办力度,坚决防止压案不查、以权代法、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特别强调一下,这次专项行动中列为省级督办的案件请各地务必依法尽快查办,并将结果及时报省专项行动办,如本地对案件查办不了或查处不到位,省厅将视情况安排省森林公安局或将移交异地森林公安机关查办。四是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各地要建立健全破坏林地、湿地等森林资源行政问责办法,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利用职权干预、阻碍森林资源监管执法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以及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特别是因项目建设和施工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森林植被。五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与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主动曝光,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强势宣传依法治林,宣传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后果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林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地要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切实健全完善并执行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责任制总抓手和总推进器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以最严格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保护管理好全省森林资源。二要严格林地管理。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林地,不得将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禁止任何形式的毁林开垦;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范围内建设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采石采矿等商业开发,禁止不符合规划、不符合林地保护等级和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要求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列入省级以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确需使用Ⅰ级保护林地的,要履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程序;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严控小水电、光伏风能发电项目的要求,严格控制林地使用;要落实临时使用林地期满验收制度,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没有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通过验收的,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处理,依法进行处罚;要做好林地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把审核审批关,加大审批事项跟踪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单位规范用地。三要切实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制度,切实把限额分解落实到编限单位,不得截留,不同编限单位间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林木,且在采伐限额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解决。四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有效预防、监测、查处的全方位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切实从根本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现象。五要切实强化依法治林理念。全省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林业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林理念,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让法治林业建设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取得实效。今后,对违法占用林地现象突出、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我们将采取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措施,直到整改到位后再视情恢复。
(三)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一要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以此次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核实清楚本地区国有和集体林权的流转面积、价格、期限和抵押等情况,着力从林权流转、抵押是否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对生态建设造成危害、是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否损害林农利益,林权流转、抵押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林权监管责任、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重要环节入手,深入排查林权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查处整改。在排查问题和查处整改过程中,不要搞避重就轻,特别是涉及林业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二要加强林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林权流转促进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的方向不走偏,从界定林权流转范围、把握林权流转原则、规范林权流转程序、严格林权流入方资格条件、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强化流转合同管理、加强林权流转用途监督等方面入手,切实完善林权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要把严把好林权流转审核关,从源头上防止林权违法违规流转。三要强化林权流转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平台,提高林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切实为林农做好政策咨询、资源评估、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交易引导等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国家关于林权改革管理政策规定向广大群众讲清楚、分析透,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确保林业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要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抓紧对我省近几年出台的林权流转、抵押贷款、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从完善林权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上提出意见建议,以便省厅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的上位政策支持,推动我省林权管理政策措施更加科学、有效。五要严格国有林管理。在国家未出台国有林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不得审批流转国有森林资源,不得将国有森林资源抵押、担保和转让,严防森林资源流失。
(四)抓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吃透上级精神,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确保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体制的改革方向不走偏。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改革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整合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的力量,时间、任务倒排,全面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完成国有林场重组整合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编制明确到位、分流安置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和政策支持到位的改革任务,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我在此进一步明确,没有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的州市要在10月20日之前召开并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各地10月底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确保2017年上半年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任务,2017年9月底前完成各州市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工作。下一步,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州市,我们将建议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启动约谈程序。
(五)抓好国土绿化工作。一是切实提高营造林质量。坚持重点工程带动,充分整合林业重点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和资金,集中力量推进营造林工作,着力解决营造林难点和困难地区植被恢复问题,确保营造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行营造林质量全过程管理,按照"谁主事,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抓好未成林地的除草、除灌、培蔸、防火和补植补造等管理抚育工作,切实巩固造林成果,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各地要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国家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和省级"林业双增"考核,及早动手,该补植的要补植,该重造的要重造,不能出现纰漏。二是要大力开展部门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地要认真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国土绿化。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林业主体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创新机制,拓宽尽责渠道,积极推行认建认养、门前"三包"、抚育养护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各地在荒山造林和城乡绿化中,要为有条件的单位划定造林绿化责任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落实城市街道办、乡镇政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城乡社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发动。三是要实施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今年,国家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我省将在今年内启动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在全国和省级规划的指导下,加快编制县森林经营规划(方案),把适合当地林情的多功能森林经营技术体系融入规划(方案)中,强化现代森林经营理念,加强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等项目为支撑,全面科学推动森林经营活动长期可持续开展,深入贯彻青山长在、永续利用的森林经营方针,保障我省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兴林富民等各项目标的实现。四是要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各地要积极参与全省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行动,依托国家和省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以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为重点的生态治理和山区绿化,以农田水网绿化为重点的坝区绿化,以绿色通道为重点的沿线、沿路、沿河、沿湖绿化,以见缝植绿、打造宜居园林环境为重点的城镇绿化美化,全面实现"面山青翠、城中有林、庭院见绿、路房皆荫"的城乡绿化发展要求,极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五要积极开展森林城镇创建。贯彻落实好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力争到2020年,建成5个国家级森林城市、30个的省级森林县城、100个的示范森林村镇,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森林城镇,营造绿色山川。
(六)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全面推进我省998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应退尽退、特殊区域15~25度坡耕地能退则退,各地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重大机遇,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整合调动好各部门力量,推动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到位;要抓紧开展调查,摸清需要实施退耕还林地类及其面积,实事求是地提出退耕还林规模需求,为修改完善省级实施方案打好基础;要创新办法措施,对基本农田坡耕地,各地可采取"先退耕、后调整"的方式,尽快将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集中连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先建后补等方法措施;要积极推行专业大户承包、专业工程队造林,发挥专业队伍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造林的骨干作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要以工程建设为契机,整合有关支农项目和资金,把退耕还林与生态移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等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推动经济林果、木本油料、中药材种植等生态经济型产业发展,全面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任务,完成2016年任务的30%,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任务。今后,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建设质量不高、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地方,我们将采取通报批评、调减任务、暂停任务安排等措施。
(七)抓好天然林停伐后各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全局出发,实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政策,体现了严管天然林和公益林、放活人工商品林的务实特点,各地要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停伐政策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要结合我省下达的"十三五"采伐限额,把限额科学分解落实到编限单位,合法高效使用限额,保障好地方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生产生活,绝不能出现因限额使用不当引发大范围采伐天然林的现象。今年,国家已下达我省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7.59亿元(其中国有1.39亿元,集体和个人6.2亿元),明确要求用于非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林管护,国有林补助标准为8元/亩,按照天保工程管护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集体和个人的补助标准为14.25元/亩,参照公益林补偿政策,4.25元/亩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筹用于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10元/亩直接兑现给村集体或个人。目前,省厅已经把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州市,各地要抓紧核实资源数据,组织签订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尽快把补助资金和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林权所有者。各县要聘请护林员,完善以县为单位的统一管护体系,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要加快研究制定天然林停伐后地方配套政策措施,特别是要着眼于用好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管住管好森林资源,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先试,积极为国家和全省探索经验。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既要执行好国家政策,又要将天然林停伐后对各地林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抓好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一要加大生态治贫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林业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生态修复与治理,统筹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森林抚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生态承载力,增加贫困地区生态福祉,特别是要扎实抓好退耕还林实施精准扶贫,把80%的计划任务倾斜安排到贫困地区,并建立贫困户退耕还林档案。二要进一步助推贫困地区林产业发展。充分整合林业项目和资金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坚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既要加快发展易推进、见效快的优势产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又要注重培育有利于促进贫困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特色产业;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科学培育扩大脱贫产业规模,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既突出区域性重点产业,又注重产业实施过程中对精准户的覆盖和带动,形成"县有骨干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优势产业、贫困户有增收产业"的林业扶贫产业发展格局;要突出产业重点,着力发展好特色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林产业实施精准脱贫,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一批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组织和大户参与到林业扶贫开发中来,带动贫困人口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三要加大林业科技扶贫力度。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运用,强化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升林业科技扶贫水平。四要落准落实生态护林员任务。进一步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森林管护机制,抓紧落实管护人员、任务和管护标准,优先选聘建档立卡户,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生态护林员数据汇总,年内要落实全省2.5万名生态护林员指标,力争带动10万人脱贫。五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林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十条意见》,完善地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林业政策措施,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力保障扶贫项目使用林地和木材需求,优先安排搬迁户林业生态治理和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六要加大林业扶贫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不断扩大林业扶贫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林业扶贫氛围,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示范,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赋予林业部门的扶贫任务。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林业改革发展的形势复杂严峻、任务繁重艰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认清形势、凝心聚力、突出重点、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业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秦洪锦 | 作者:秦洪锦 | 栏目编辑:秦洪锦 | 栏目审核: 秦洪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