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3月1日,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在玉溪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九届十一十二次全会、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两会”、市委“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动员大会暨2016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十二五”和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十三五”和2016年环境保护和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会上,市环保局张金翔局长就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工作报告,市抚仙湖管理局杨丽红副局长就抚仙湖保护治理作工作报告。
市政府副市长孙云鹏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十二五” 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对“十三五”及2016年要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孙云鹏指出,“十三五”时期,是玉溪市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阶段,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的机遇期,是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环境保护负重前行困难期和大有可为的关键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创新活市、开放兴市战略,力争环保工作有新作为,生态环境改善有新贡献,为实现玉溪市“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环保工作新篇章。
孙云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坚持以开展“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为契机,在工作、服务、业绩上争先,在学习、作风、素质上创优,确保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助推玉溪跨越式发展。在思想上,必须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良,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效益,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在政策上,一定要突出事关玉溪发展全局重点内容,抓基础、调结构、转动力、补短板、防风险,紧紧围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在措施上,必须坚持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最严格的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制度。在行动上,必须坚持绿色革命和全社会共建共治。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综合性的工作,主力军是全社会、受益者是全社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齐心协力保护环境,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和市公安局分别签订了《玉溪市“十三五”及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澄江县政府签订了《抚仙湖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与江川区政府签订了《星云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与通海县政府签订了《杞麓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卢春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森,市政协副主席郭亚刚、市“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副组长张炜出席会议。市直25家部门的分管领导,各县区分管环保的副县区长、环保局长、湖泊管理局局长,全市27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市环保局、市抚仙湖管理局中层以上干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1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