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管理处参加商务部召开的2014年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06.10.2014 19:0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我厅要求将首批纳入中药材追溯体系试点建设的昭通、文山、红河等3个州(市)商务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州(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抓紧抓好本州(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进度推进,完善工作方案,确定各追溯的节点数,确保本州(市)中药材追溯工作在2014年12月前全面建成。
国务院对追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年底要拿出可检验的工作成果。国务院还将组织专项督查,完不成任务的将被问责。
来源: 药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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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14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