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16.05.2016  12:21
   

省法制办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省法制办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王歧山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李纪恒在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陈豪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本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签订了省法制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办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特别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深刻领会,融会贯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着力抓好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强化认识不掉队。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警醒,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正风肃纪不松懈。要始终保持定力,在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纠正“四风”、治理“六个严禁”、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上一抓到底,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三是要严肃责任不含糊。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监督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带好队伍。机关纪委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和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和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宏敏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和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和规范性文件处处长杨瑞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和法律顾问处处长张洪波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旻和经济立法处处长王珲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旻和行政立法处副处长何明宣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宏敏和执法监督处处长周云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宏敏和行政复议处处长刘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唐建国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和综合处(人事处)处长胡江天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忠华和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秦少军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