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9.01.2016  15:24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新区经发局:
  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做好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5〕809号)和《中共 云南 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发电〔2015〕188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搞好安全管控,高度重视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商贸领域节庆、展销活动多,人员聚集度高,安全隐患和意外事故风险较大,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集中地方的安全管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针对行业特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严格按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规定,制订节日促销活动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批备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对容易引起人员滞留拥挤的重点区域和电梯、消防通道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督导企业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踩踏、碰撞、火灾、爆炸等事件发生。
  三、抓住重点部位,搞好隐患排查,确保油库及加油站点等危险品场所安全
  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车辆密集出行的特点,强化对油库、加油站点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巡查检查,督促中 石油 、中石化等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两节”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平稳和安全。同时要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四、严格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指挥顺畅
  各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好岗位责任制,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顺畅,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云南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商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