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工﹝2014﹞3 号 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 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申报的通知

22.10.2014  17:24

各州(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的意见》(云工发〔2013〕5号)精神,全省各级各单位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实施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营造了“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在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按照《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岭工发〔2014〕1号)精神,现将经费补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州(市)总工会。

二、申报标准: 各州(市)总工会在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内,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职工每取得一本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初级以上(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省总工会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统计汇总。各州(市)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汇总《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申报表》和《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统计表(一)(二)》。

(二)审核审批。省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任务指标,进入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对各州(市)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三)拨付补助。根据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批意见,由其办公室,报省总财务部审核后,向各州(市)核拨补助资金,各州(市)再据实向县(市、区)核拨相应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工作总结。

(二)《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申报表》(附件1)。

(三)《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统计表(一)》(附件2)。

(四)《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统计表(二)》(附件3)。

五、申报时间:

各州(市)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2014年11月25日前报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及附件表格可从省总网站下载。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篆塘路54号省总工会“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

邮  编:650032   

联系人:张海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871-64113923、13888054037

六、相关要求:

(一)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的目的是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等素质提升活动,提升职工技术技能素质,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职工技能培训取证,不得用于培训机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改善及其他与职工技能培训无关的开支。

(二)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实行逐级上报、分级把关、层层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申报制度,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申报表必须经各级总工会和人社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有效和完整。2014年参加技能培训,经技能鉴定合格,但没有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以人社部门明确的职业资格证书“证号”申报经费补助。

(三)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实行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将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一活动一工程”专项考核及工会重点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应接受工会经费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会经费审计部门包括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计部门每年要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各级工会应建立职工技能培训台帐,对培训对象造册登记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凡单位和个人骗取、套取或挪用经费补助,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追回其所获得的补助资金款,取消其在下年度申报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的资格。

附件:( 下载

1.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经费补助申报表;

2.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统计表(一);

3.2014年云岭职工人才工程统计表(二)。

 

                                                                                      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