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12.08.2016  15: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健全科技项目网上管理系统、省科技厅移动办公系统建设,推动各业务工作系统的对接与融合,逐步建成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发计处牵头负责,各处室、网管中心协助)

二、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工作

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2014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于2016年11月15日前,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由法规处负责,网管中心协助)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工作

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由法规处牵头负责,各处室协助)

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全省科技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特别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结合省科技厅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主动向社会公开省科技厅工作措施及执行情况。(由发计处牵头负责,各处室协助)

  四、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协助)

五、认真执行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围绕省科技厅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等,认真执行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度和政策制定透明度。2016年重点公示、公告下列事项:

(一)对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对云南省重点新产品申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由奖励办负责)

(二)对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省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遴选结果进行公示。(由法规处负责)

(三)对科技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团队、“两类人才”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对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进行公示。(由人事处负责)

(四)对在申报项目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单位、部门进行公告;对专家、中介机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项目评审、中期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公告。(由发计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

(五)对拟认定的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进行公示。(由基础处负责)

(六)对拟认定、通过复审及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由高新处负责)

(七)对拟认定的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由发计处负责)

(八)对拟认定的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云南省农村科技辅导员、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名单进行公示。(由农村处负责)

(九)对拟认定的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特派员名单进行公示。(由对外处负责)

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省科技厅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发表讲话、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2016年8月30日前,在科技厅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由法规处负责,网管中心协助)

  七、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科技厅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负责,网管中心协助)

八、用好新闻媒体

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协助)

九、健全信息公开、查询机制

健全省科技厅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快速反应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完善省科技厅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成果推介会等主动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认真执行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充分发挥“96128”政务服务专线作用,完善信息查询、在线办事等功能。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年度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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