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环境监测(检测)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会在昆明圆满召开
近期,由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理工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和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承办的2016年云南省环境监测(检测)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会在昆明举办。省环保厅、省质监局以及来自全省128家检验检测机构的160名能力验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本次通报会。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监测(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6〕54号)》,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跨部门合作开展了2016年云南省环境监测(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195家检验检测机构为资质认定范围包含环境监测(检测)项目的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检测)、疾控、质监等领域。其中,共有18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水质氨氮的测定,167 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水质汞的测定。
经过初测、复测两轮测试,水质氨氮能力验证结果为5家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单值超标及离群结果,13家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可疑但无离群结果且单值不超标;水质汞能力验证结果为10家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单值超标及离群结果,11家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可疑但无离群结果且单值不超标。对于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其暂停对外开展不合格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并进行限期整改。
省质监局领导在会上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需要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要求,同时指出全省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高对能力验证的重视程度。省环保厅监测处邓加忠处长在会上对本次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环保系统监测站进行了点名,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查找原因,采取纠正和验证措施,积极完成整改,按时将整改材料报送省质监局。会议再次强调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为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