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
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2017年云南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云南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云南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监管是第一责任、指导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强化导向管理,加强监测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认真落实《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切实净化广告市场秩序和规范广告主体行为,不断推动我省广告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强化广告导向管理
1.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实施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2.加大舆情预警及研判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管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突出查办重点案件,严厉查处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
二、勇于担当,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3.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继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美容服务、互联网金融、房地产、旅游服务等涉及民生和我省重点监管领域的广告执法力度。加强对重大违法广告案件查处的指挥调度和督办协调。加强违法广告公告工作,每季度筛选整理一批典型违法广告,向社会集中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4.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探索我省互联网广告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我省互联网违法广告监测、立案、取证等制度的调研和试行工作。
5.组织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考评工作。结合综治考评(平安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考评标准,以评促建,加强综合治理和社会共治。
6.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充分发挥云南省广告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分级广告监测。省局广告处负责监测84家省级媒体广告,抽测各州市级媒体广告,并视情况延深至部分县(区)级媒体。确保实现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的工作目标。适时召开部分州市座谈会,研究改进完善广告监测工作。
7.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工商机关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实现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广告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推动部门间广告监管数据交换,探索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广告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对企业法人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据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8.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加强监管。通过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执法等手段,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强制措施、刑事追责等形式,对线上广告行为和线下经营活动共同实施调查,形成综合监管的有效合力,推进社会共治。
9.加大广告行政指导力度。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强化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11. 积极妥善处理好广告投诉、举报。按照《广告法》和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规定,处理好广告投诉、举报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加大处理力度。
三、奋力前行,持续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12.加强对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指导。按照新《广告法》立法精神,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广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我省广告行政审批制度,建立新时期的广告行政审批管理理念,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及时汇总各地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情况,有效掌握传统媒体广告发布者的底数。积极研究解决广告发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13.积极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建设工作。借鉴复制昆明金鼎国家广告产业园的成功建设经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州、市率先开展省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建设工作并进行重点扶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力争建成二到五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建立我省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制度,拟定《云南省广告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省级广告产业园建设运营情况评估制度以及评估指标、计分体系。
14.继续支持和指导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建设。指导园区举办好“金鼎奖”大赛,支持园区围绕国家战略开展各类创新活动,打造以园区为聚集,以创新、创意、创业为核心的园区生态圈,打造国家支持建设的广告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器。
15.加强广告业统计工作。结合广告发布登记工作,推进广告业统计工作。加强广告业统计学习和培训,探索推进广告行业统计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底数,夯实基础。指导各地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基层单位,确保广告业统计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16.推进公益广告发展。积极推动“金鼎奖”增设“公益广告”板块,与省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发起“金鼎奖&云南公益广告大赛”,贯彻《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落在实处。定期对我省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公布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建立并健全对公益广告的统计制度。
17.切实履行指导职能。指导广告协会等广告行业组织加强自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充分发挥广告协会职能作用,加强行业导向管理,指导全省广告企业加强自律。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8.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19.加强业务培训。围绕新常态下的广告监管工作开展各种教育培训,同时加强对基层广告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广告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