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安全生产同比实现“三下降”“四突破”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十二五”以来的最好成绩,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实现了“三下降”,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转变监管理念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和推进依法治理4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过去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全省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已基本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别是201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多年来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道路交通、煤矿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全省全年各类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2.82%;重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5%;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7.33%。
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全省建立了“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目前,省级及各州市、129个县区、1391个乡镇、1421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全省37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初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面,我省集中开展了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线、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连续两年关闭煤矿405个,较好完成了煤矿行业整顿关闭任务。全面启动了非煤矿山的转型升级工作,集中整治了工贸行业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改了油气管线领域隐患。
在转变监管理念和创新监管方式方面,以“互联网+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为支撑,探索建立了以企业自查自报为基础,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察暗访和政府综合督查为匹配,以实行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5项制度为重点的“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
在完善监管机制和推进依法治理方面,全省上下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为推动,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齐抓共管格局。
记者 陈晓波 左超 朱丹